机构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县市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0号)和《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砚山县中医药管理局、砚山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砚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
第三条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协助省、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入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砚山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办法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砚山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机构资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负责组织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导、督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预决算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单位预决算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中医医政药政股。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医改政策、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全县卫生健康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承担卫生健康科普等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六)人口与老龄健康股。承担砚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牵头组织砚山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七)防治艾滋病股。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相关信息编制和发布。
部门领导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卫生健康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加雄(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工作。
挂钩联系:县人民医院、阿舍卫生院。
喻国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卢 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刘加雄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党建、工青妇、人事、保密、国家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政务信息与公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民族团结、信访、河长制、建议提案办理、防治艾滋病、妇幼保健等工作。分管工委办、办公室、防艾股。
挂钩联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关爱中心、者腊乡中心卫生院,八嘎、蚌峨卫生院。
阳 航(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刘加雄同志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健康县城建设、财务、内审、卫生健康统计、政府采购项目、固定资产管理、人口与老龄健康、人口监测、出生人口性别比、奖励扶助、计划生育、计生项目管理、家庭保险、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医养结合、大健康产业等工作。分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财务股、人口老龄股。
挂钩联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第二人民医院,平远分中心(平远中心卫生院)、稼依卫生院。
杨天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型医用设备、对口帮扶、医政医管、血液管理、医院等级评审、医疗纠纷处置、医废处置、中医中药、药品管理、征兵体检、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继续医学教育、深化改革、信息化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中医医政药政股、医改办。
挂钩联系:县中医医院,维摩、阿猛中心卫生院,阿基、干河卫生院。
沈忠凯(党组成员、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长):协助刘加雄同志工作,主持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放管服、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普法教育等工作。分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
挂钩联系:各民营医院。
杨菲雪(副局长):协助刘加雄同志工作,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皮肤病与性病防治、学校卫生、卫生应急、食品安全、生物安全、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乡村振兴、林长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文山目标责任等工作。分管基层卫生健康股、乡村振兴办。
挂钩联系:县卫生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皮肤病防治站(县康复院)、盘龙卫生院、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那卫生院)。
县卫生健康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除负责分管股室的业务工作外,对分管股室和挂钩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刘加雄—卢阳,阳航—杨天斌,沈忠凯—杨菲雪。
请各单位、各股室按此分工联系工作。
中共砚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建设北路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6-3131609、0876-3122209
负责人姓名:刘加雄(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