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原则
(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或本单位起草、提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布或转发的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发展总体规划;
(三)涉及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四)涉及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战略性、全局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涉及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股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