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3-17 16:51:37     来源:县民族宗教局 阅读次数:4186

               

砚山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二○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主要成就

第二节 发展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三节 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节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五节 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健全规划体系

第三节 完善实施机制

第四节 鼓励先行先试

第五节 加强监督评估

附件

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责任分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砚山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增强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样板,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不断取得新发展的关键五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政策文件,编制了《砚山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砚山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进行了阐述。《规划》是未来五年砚山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行动指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是砚山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引领。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砚山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民族工作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大局,坚持系统性谋划、战略性推动、精细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果。

第一节  主要成就

一、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8.66亿元,年均增长8.9%,比2015年增加77.67亿元,是2015年的1.77倍,排名全州第2位、全省第34位。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10.62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74倍。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6213元、12705元,年均增长7.6%、9.4%,分别是“十二五”末的1.44倍和1.56倍。地方财政总收入达13.52亿元,年均增长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5.94亿元,年均增长7.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镇化率达47.68%。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金融扶贫、消费扶贫,全方位、立体式持续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消除了绝对贫困,全县累计投入各类扶持资金63亿元,全县79个贫困行政村和14822户64994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提升,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普查验收。

二、产业结构实现历史性突破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实施“项目支撑、龙头培育、产业发展、品牌打造、链条延伸”五大工程,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和影响力逐步增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聚集效益日益凸显。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产业、汽车电子产业为主导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和康养特色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成功引入世界500强山东魏桥集团、中国500强山东创新集团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入驻砚山投资兴业,产业发展格局发生根本性改变,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强力推进,绿色铝已建、在建产能规模达到203万吨,居全省第一位、全国第二位,绿色铝产业成为砚山县第一大产业。2020年三次产增加值分别达到38.31亿元、51.5亿元和88.58亿元。

三、教育发展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砚山县累计投入教育经费60.55亿元,建成各类校舍60.95万平方米。完成县职中迁建,建成高中学校4所,2020年3月,引进广东东华中学、建水实验中学等知名学校与县第四中学、第五中学联合办学,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实现新突破。全县各族义务教育逐步向优质均衡发展,控辍保学取得新成效。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8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3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预计达82.64%。“十三五”期间,先后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被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县。

四、民族文化持续繁荣

“十三五”期间,砚山县以各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围绕发展“木、土、石、布”砚山四大特色文化产业品牌,以窑上土陶、白沙坡刺绣、砚山玛瑙、斗南弦子四张文化名片为代表的品牌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进一步丰富,设计水平和产品质量逐年提高。突出打造了以芦柴冲玛瑙、窑上土陶、斗南弦子、白沙坡刺绣、沙松冲壮绣为代表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村寨,重点打造了以黑鱼洞弦子舞(顶灯跳弦)、批洒棒棒灯、大新草人舞、红水塘芦笙舞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旅游示范村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省级保护名录5项,州级保护名录10项,县级保护名录13项。

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持续推进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十进”活动为抓手,不断向不同行业和领域延伸。“十三五”以来,砚山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县之力,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积极融入国家、省、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战略,着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到“六突出、六促进”,使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2016年12月,砚山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成为全州首家挂牌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县。“十三五”期间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1个,省级示范单位16个,州级示范单位250个,县级示范单位28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持续推进。

六、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持续巩固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协调民族宗教关系,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践行“四条标准”培训,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辣椒城清真寺被命名为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3所清真寺被命名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13所清真寺被命名为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所清真寺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2所清真寺被命名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砚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关键五年。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坚定信心,奋力开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

一、发展机遇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一)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的历史使命。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州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研究分析示范区建设面临的新起点、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在加强建设规划、丰富建设内容、集聚各方资源、提升示范效应、增强保障力度等方面探索创新,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成为示范区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需要找准砚山在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中的坐标方位、使命担当,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州发展战略,自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研究、谋划、推进工作,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化实践和探索,不断增强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示范区建设新的工作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要坚定不移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线和核心要义,贯穿建设全过程各领域,推动砚山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强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能力,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果,形成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识度更高,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作出砚山经验。

(四)平远片区“三区”建设成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平远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平远片区“三区”建设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共同努力,深入推进平远片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区”。通过建设,将使平远片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更加牢固,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更加明显,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使平远片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山招牌、一面旗帜、一个亮点。

二、存在的挑战

当前,砚山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发展滞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各民族虽广泛流动融居,但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因素复杂多样,守护好民族团结的生命线任务仍然较重;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持续增强,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仍然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相互交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任务繁重,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同时,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依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思路不宽,创新举措不多,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有待增强,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还需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总体来看,砚山县正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蓄积势能迸发期、治理效能提升期,机遇挑战都前所未有。随着云南和文山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为砚山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机遇大于挑战,发展大有可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载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努力在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争当先进、作出示范,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位推动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三、坚持围绕主线、示范带动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统一和反对分裂、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的意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四、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

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聚焦民族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发展薄弱环节,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形成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建设局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五、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

坚持“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全局性谋划、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科学谋划、合理确定砚山县“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一、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三五年,砚山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各民族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美美与共、经济上共同富裕、社会上互嵌互融、治理上共治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更加牢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砚山民族工作在加强政治建设、繁荣民族文化、提升发展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增强治理能力等方面走在全州前列,建设高水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推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到2025年,争创4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实现人均GDP、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各族群众对城乡生态宜居满意度、示范区建设绩效评价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达90%以上,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全面压紧压实,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成效更加明显,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美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不断树立,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持续增强,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更加稳健。民族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各族群众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紧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全域创建格局基本形成,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交往交流更加频繁,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深化。

——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显著增强,推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建设更加有力,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更加巩固。

 

“十四五”时期砚山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年均

增长

[累计]

属性

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

1

每年中共砚山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次数(次)

≥2

[10]

约束性

2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率(%)

[100]

预期性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3

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项)

≥[3]

约束性

4

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 (项)

25

[25]

约束性

5

少数民族精品文艺作品(项)

≥1

≥[1]

约束性

6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

79

85

[7]

预期性

 

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

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78.66

500

21%

预期性

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元、%)

22526

36050

8.0

预期性

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21

≥[1]

≥[1]

预期性

10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0.5

[1]

约束性

11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65

2.51

[0.86]

预期性

12

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

4

30

≥[ 30]

约束性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场所(个)

1

4

≥[4]

预期性

14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创建数(个)

2

≥[13]

≥[13]

预期性

15

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个)

79

≥[140]

≥[140]

预期性

16

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个)

40

≥[205]

≥[205]

预期性

 

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17

“一网两单”交办问题完成率(%)

≥[90]

预期性

18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率(%)

 

 

≥[90]

预期性

19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排查处置率(%)

 

 

≥[90]

预期性

注:1.地区生产总值的绝对数按2020年不变价; 2. []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宗教关系、看待民族宗教问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促使各族干部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思想引领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县各族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内化为各族群众的情感意志和自觉行动,激发不懈奋斗创造幸福生活的强大力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树立共同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深化各族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合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价值共识。坚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坚持中华文化浸润,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内涵,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文化凝聚力。

二、完善领导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核、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加大民族宗教工作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把党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效能。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机制,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在牵头抓总、联动上下、协调左右、督促检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肃组织生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做好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机制,巩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突出加强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加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加大在青年群体、妇女、致富带头人、文化传承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充实壮大党员队伍。

四、加强爱党护党宣传教育

深化“自强、诚信、感恩”“心向北京、拥护核心”等主题实践,推动“感恩共产党、感恩党中央、感恩总书记”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心声。坚持把“五个认同”教育当作“人心工程”来做,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推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利用阿猛会址、王有德故居等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宣传教育,讲好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小康、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故事,引导各族群众从身边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中切实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把党的声音传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把党的主张和决定转化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干部队伍,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地区干部、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纳入《砚山县“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六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项目资金倾斜力度,全力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干部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和多岗位锻炼力度,选派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和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到省州机关、东部发达地区挂职,拓宽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平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制度机制,加强政治引领,引导他们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专栏1  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工程

加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进一步加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深化抓党建促强边固防工作,实施“铸魂”工程、“堡垒”工程、“头雁”工程、“先锋”工程、“稳边”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 为推动发展的坚强堡垒、维护稳定的坚固基石、抵御渗透的钢铁长城。

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不断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地区干部、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全力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各级民族宗教部门队伍建设,充实民族宗教工作力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轮训、示范培训、专题培训、任职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分级分类分期分批对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干部和队伍进行综合培训,在全县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活动,提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能力。县级每年至少举办1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第二节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树立和突出各

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和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大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实践活动,继承和发扬“老山精神”“西畴精神”,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专题,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民族生产生活各方面,转化为各族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提高道德水准、科学素质和文明素养。

二、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深入挖掘和培育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城乡建设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建设或改造提升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要元素的文化场所,推进平远镇田心民族团结活动中心建设。创作和传播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优秀文化作品,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览、展演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展示。充分运用县融媒体制作和播放展示中华民族形象的公益标语、广告和宣传片,加强户外公益广告投放,形象生动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中华文化符号融入旅游线路设计、景区规划、营销推介等环节,让游客在参观游览中深入体验兼容并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举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砚山实践展,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文化交流活动,打造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活动品牌,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三、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

实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推动砚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展览馆建设。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25个,申报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3个,提升打造精品文艺作品1个,新增公布可移动不可移动文物6个。实施7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建设1个民族服饰保护展示馆,对5个传统民族服饰进行保护,建设4个传统武术训练基地,建设8个文物保护单位和17个一般文物点的监测预警监控平台。对8个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对4个文物保护点进行修缮。发挥砚山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小品、戏剧、短视频、音乐等有影响力的砚山特色文化。

四、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发展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支持出版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悠久历史和深厚情感的精品出版物,制作讲述各民族手足相亲、同心圆梦故事的影视剧、纪录片和系列微视频,打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现中华文化魅力的演艺作品,举办促进各民族文化展示、传播、交流、互鉴的品牌活动。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民族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把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名村、民族传统村落和民族传统建筑组群。加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推进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支持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结合现代生活需求改进设计、材料和制作,提升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和品质,培育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知名品牌。鼓励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企业和从业者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注册产品商标,保护创新成果。

五、加大传统文化保护助力乡村振兴

依托国家、省、州对非遗文化保护政策,坚持让非遗传承人能生存、非遗项目有前景的理念,围绕旅游业“六要素”,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促进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突出乡村振兴中的文化特色,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和市场化转换,实现以地方文化特色为引领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形成全域旅游的发展格局。依托各民族主要传统节日和活动,创新节庆活动组织方式和形式,吸引游客参与。采取企业+乡村+互联网的运作模式,把旅游村寨串成乡村旅游线路,通过旅游线路组合形成特色旅游片区。提升和重塑砚山民族特色餐饮品牌。打造砚山民族医药产业链,开发药浴养生产品,发展休闲中药种植业和庄园旅游。

六、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坚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关键工作、基础工程抓紧抓好,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互通、命运相通。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全面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加大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

专栏2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重点工程

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建设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要元素的文化广场、主题场馆和教育基地,创作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图书、短视频、微视频等,制作播放展示中华民族团结形象的公益标语、公益广告和公益宣传片,塑造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活动品牌。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25个。

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项 目3个,提升打造精品文艺作品1个。

民族文化品牌创建工程。持续打造传统节庆、传统体育、传统医药、传统美食文化品牌,大力推动系列文创商品和相关特色产品及相关特色产品的开发利用,实施非遗名录体系建设、非遗保护振兴、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非遗数字化记录、非遗理论研究、非遗人才培养、非遗传承传播、非遗融合发展、边境非遗保护等九大工程。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有序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历史建筑、传统民居、院落保护修缮和测绘建档。

文物保护工程。新增公布可移动不可移动文物6个。

数字化建设工程。推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非遗等数字化建设,打造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促进区域文化资源数字化应用。

“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持续在全县幼儿园全面推广普通话,实现3—6岁学前儿童能够在接受义务教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沟通交流。

 

 

第三节  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特色产业支撑能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做到农民增收“一口清”,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保持帮扶措施、投入机制总体稳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粮经作物种植。以砚山县“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为契机和重点抓手,打造玫瑰花、辣椒、马铃薯、万寿菊、烤烟、生姜、玉米、红薯、山药、油菜、甘蔗、六谷、稻谷、赤松茸、苦荞、青饲料等种植项目。

  专栏3:“十四五”期间砚山县种植业帮扶项目

1.砚山县经济果林项目:打造一批县域经济果林项目,主要种植李子、苹果、沃柑、百香果、樱桃、梨、柿子、花椒、油茶、核桃、桐果、八角、香椿、桔子、枇杷、猕猴桃、板栗、蓝莓、杉树种植等。“十四五”期间项目总投资102224.74万元,预计受益人数178918人。

2.经济作物项目:推进砚山县经济作物种植项目建设,主要打造玫瑰花、辣椒、马铃薯、万寿菊、烤烟、生姜、玉米、红薯、山药、油菜、甘蔗、六谷、稻谷、赤松茸、苦荞、青饲料等种植项目,“十四五”期间项目总投资116505.70万元,预计受益人数283922人。

3.特色蔬菜种植项目:推进平远镇、盘龙乡、者腊乡、蚌峨乡大棚蔬菜种植,平远镇建设蔬菜基地1个。推进阿猛镇水生蔬菜种植,实现种植面积0.1万亩,投资500万元。同步推进平远镇、维摩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其他蔬菜种植项目。

4.中药材:积极推进砚山县盘龙乡、蚌峨乡、阿猛镇苦参种植;推进维摩乡、八嘎乡、蚌峨乡、阿猛镇重楼项目;推进稼依镇、盘龙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三七种植项目;推进蚌峨乡黄精种植项目、推进盘龙乡藏红花、蚌峨乡砂仁种植项目等。

5.其他项目:积极打造稼依镇侨园社区育苗基地,推进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中药材市场、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大牲畜交易市场项目,推进上六肥至蚌峨新寨4.2公里河道治理及机耕路建设,完成阿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推进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公革河治理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完成相关产业基地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等。

(二)支持鼓励砚山地区各族群众发展养殖项目。建设砚山县各类养殖示范基地,配套建设牛舍、猪舍等养殖设施。积极推动企业合作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

专栏4:“十四五”期间砚山县养殖业帮扶项目

1.牛养殖项目:推进砚山县养牛6.67万头,涉及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

2.羊养殖项目:推进阿舍乡、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养殖羊6.4万只,其中者腊乡推进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者腊乡黑山羊养殖100万元,企业自养0.5万只。

3.生猪养殖项目:加快砚山县养猪项目,实现养猪数量32.6万头,涉及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等乡镇,其中者腊乡在西崩新建养殖场,实现养猪0.5万只,投入1700万元,在阿野小寨新建1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入500万元。

4.养禽项目:推动砚山县维摩乡斗果村委会土鸡养殖项目建设,完成1万羽土鸡养殖及圈舍建设,每羽投入资金10元/年。推进盘龙乡养殖鸡3.3万羽,其中:盘龙2.3万羽,翁达建养鸡场一个,养殖鸡1万羽。

5.水产养殖项目:推进砚山县水产养殖1万亩,加快推进稼依镇鱼塘建设,同步推进盘龙乡建设水产养殖鱼塘0.152万亩,其中:盘龙0.01万亩、三合0.04万亩、明德0.102万亩。推进者腊新建鱼塘,养殖鱼、小龙虾、牛蛙、泥鳅、螃蟹等。

6.其他养殖项目:加快建设砚山县阿舍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项目、阿猛镇租那村委会大北农年出栏25万头仔猪暨种养殖循环农业建设、顶丘村委会飘香猪养殖改扩建、阿猛村委会养猪厂建设、石板房村委会养猪厂改扩建项目;积极推进上海银行·阿绞村“百企结百村”帮扶项目、上海对口帮扶阿猛镇阿基村委会肉牛养殖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同步推进维摩乡倮可者路那革肉牛养殖、幕菲勒村养殖场建设项目,以及江那镇养牛合作社、养猪专业合作社、干河乡兔子养殖项目、蚌峨乡养蜂养兔项目等。

(三)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国际知名三七康养休闲胜地、文山州旅游综合集散枢纽”总体定位要求,以推动全域旅游为主线,以砚山县争创“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总抓手,以黑巴草原旅游度假区为旅游吸引物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加快建设旅游综合服务区建设,完善游客中心、景区管理中心、景区停车场、配套服务建筑、民族文化馆设施建设;加快中草药食疗养生体验区建设,推进三七展销中心、养生美食中心、五感养生庄园项目建设,打造风情康养小镇、彝族风情度假中心。推进云端亲子度假区包含云端滑雪场建设。力争2022年成功创建成为3A级景区,2025年成功创建成为4A级景区。加快砚山县清水湾生态康养旅游区规划建设,推进城市依托型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智慧旅游平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餐饮服务设施、半山酒店、特色民俗客栈、康体运动项目,儿童游乐园,培育打造周末休闲度假目的地品牌。

专栏5:“十四五”期间砚山县各乡镇冷链物流仓储项目

1.稼依镇:加快建设补佐村委会新朵甲石榴产业冷库建设项目,在新朵甲村小组建设新朵甲石榴产业3000立方的冷库,用于存储石榴。加快建设稼依镇大尼尼村委会冷物库建设,占地80亩的,同时推进设施设备配套和相关专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稼依镇大稼依社区冷链物流仓储,完成大稼依社区容量达2万立方的冷库建设,以及冷链物流、包装配套设施。

2.阿舍乡:加快阿舍乡斗南村冷库建设项目,推进斗南村200个平方米的冷库项目建设。

3.阿猛镇:推进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建成库容分别为510立方米、500立方米、100立方米的冷库。同步推进阿猛镇迷法村委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完成库容分别为50立方米、100立方米、500立方米的冷库。建设阿猛镇阿猛村委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库容为400立方米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阿猛镇石板房村委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打造一个库容为100立方米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4.盘龙乡:建设盘龙乡翁达村沙子坡冷冻仓库、翁达村翁达冷冻仓库,建设容积均为660m³冷库。

5.维摩乡:推进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冷库建设项目,在山前村小组建设冷库建设6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加快幕菲勒村委会冷库、长岭街村委会冷库建设项目。

6.江那镇:推进江那镇三个冷库项目建设,容积分别为建设容积为500m³、250m³、1500m³。

7.干河乡:加快建设红舍克建设容积为200m³冷库1座。

8.蚌峨乡:加快冷链物流仓储,在蚌峨建设容积为100m³冷库1座。

9.平远镇:推进平远镇冷库项目建设,建成冷库5个,其中新寨1个1000平方米、大白户1个1000立方米、大新1个1000立方米、木瓜铺1个1000立方米、回龙一组1个1000立方米以及配备相关附属设施。

 

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并融入全国新发展格局的产业链供应链。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全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精准施策,加大在研发投入、载体、基金和规划上的支持力度,大力引进研发型、创新型企业。多方激发创新动力,支持“砚菜”“绿色铝”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全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扎实抓好科技人才培育,以产教融合的机制推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定不移推动工业强县、质量强县、网络强县、数字强县建设,构建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产业、康养特色旅游业、现代商贸物流业四大产业为代表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借力绿色铝全产业链发展,培育外向型经济,打造绿色铝上下游产品千亿级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两个百亿级产业。全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以万寿菊为主要产地的花产业,推进三七、辣椒、粤港澳菜篮子蔬菜产业、肉牛等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群众增收。加快推进旅游“十百千万”工程,坚定推进高品质酒店建设,让更多人到砚山康养、旅居甚至是定居。

(三)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区域干线交通网络。

继续加快发展以高速公路为主快速公路网建设。续建丘北至砚山、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同时争取“十四五”末开工建设丘北至开远(羊街)、砚山(盘龙)至八嘎至西畴、文山东北绕城(砚山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启动西畴至珠琳至西林(古障)、者腊至盘龙(砚山东绕城)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研究。加快推进普通国道改造,着力提升技术等级,基本消除断头路、等外路和无铺装路面,不断优化和改善路网结构。开工建设G248线砚山至文山段改扩建工程、G323线城脚至物流园区改造项目、G323线砚山过境段(大外革至铳卡)一级公路改造项目、国道G323砚山县过境段(新干河至白沙坡)、G248线砚山县城至响水龙段(砚山县城东过境连接线)、G248线砚山县城至响水龙段(砚山县城西过境段)、S242线土锅寨至砚山县城段(建设路延长线)等项目。开展省道S209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促成陆文铁路开工建设,配合推进实施蒙自至文山至百色沿边铁路连接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铁路货运专线建设;加快推进丘北至砚山高速公路建设,配合做好文砚大道前期工作,加快推动蒙自鸣鹫至阿舍至平远一级公路、砚山至西畴二级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四)重点加快推进清水河水利枢纽砚山供水配套工程等大中型水资源综合利用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十四五期间,小克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普底小流域综合治理、龙潭寨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共计14件,紧紧围绕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封禁治理等工作循序展开,预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km2。实施平远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岔路口中型灌区和江那者腊中型灌区3件工程,其中:大型灌区1件,中型灌区2件,针对灌区配套、节水改造、现代等建设,以及供水管网、排水沟、配套田间设施等开展工作,灌溉取水量14369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50万亩,该3件工程作为“十四五”期间实施工程已列入后期储备项目。同时,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项,建设内容为管网建设、水池、泵站等。

(五)坚持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引领。县、乡、村三级联动,如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和美丽县城等“七城创建”目标,构建“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卫生乡镇、示范乡村”融合发展的城镇化格局。

三、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重,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规划建设4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32个精品示范村、152个美丽村庄。做到有1个以上示范乡镇、每个乡镇有1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个行政村有1个以上美丽村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统筹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特色产业发展、“一县一业”产业项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推进区域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体系,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开展乡村基础教育、乡村卫生健康、乡村科技服务、乡村文化发展、养老妇幼保障等项目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组织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保护好传统村落,持续深化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在3年内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逐步提升,5年内实现垃圾污水有效处理。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筹保护力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作用,严格落实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及导向性的环境治理要求。

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大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力度,实施滇东南岩溶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项目,加大水土保持、陡坡地治理力度。积极探索石漠化地区固碳增汇造林示范,推进维摩国家石漠化公园建设。到202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0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8.5万亩,营造林6万亩以上。

加强“一湖一河”治理。以改善水质为核心,以综合整治为引领,按照“退、减、调、治、管”进行综合施策,科学制定污染湖、河环境治理方案,层层压实河(湖)长制责任。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绿色铝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实施循环农业,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提高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

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加快推进。加强基础教育投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建设,保障农村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度增加县城学校及办学规模,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提高各族群众健康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携手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讲话“五个坚持”精神,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强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施远程医疗会诊“乡乡通”工程,提升民族地区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完善地方传染病及食品、药品、动植物安全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协调发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提高居民参保率,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加强医疗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先安排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药品配备等项目,构建科学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传染病防控机制。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快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等工程。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建设,加大民族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力争至少建设1家一定规模档次的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关爱特殊群体,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和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提高民政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织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加强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完善残疾人帮扶福利制度。

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加强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保障,鼓励和支持当地企业就近就地聘用管理、技术和劳务人员,提高跨地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强化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支持,落实小微企业扶持、就业创业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健全劳动保障执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机制。

 

专栏6  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重点工程

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持续对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和抵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全覆盖。全县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260人。

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覆盖。全县108个行政村(社区)2022年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及以上的村达90%以上,2025年末达到村村10万元以上。

做优做强农业产业。实施“三品一标”数量166个。

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5年内创建4个示范乡镇;32个精品示范村;创建152个美丽村庄。

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巩固提升已命名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水平,新建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实现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生态文明创建工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筹保护力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石漠化8.5万亩,营造林6万亩。

扩大就业创业。完善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管理与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第四节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研究实践,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推进平远片区“三区”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城市民族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一、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贯穿社会宣传教育全过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作为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培训的必学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融入思想政治课程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说课比赛、征文活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命名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

整合融媒体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组织媒体集中宣传示范区建设成效。加强“滴灌式”宣传,鼓励支持制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微视频,创作更多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产品。扩大对外宣传渠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宣传砚山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持续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正确引导涉及民族因素的舆论舆情,健全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聚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及现实状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历史演进、时代主题、实现路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平台载体等开展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砚山县委党校、砚山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地、民族学(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鼓励、支持各类学(协)会、社会组织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讨。

三、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抓实推进“枝繁干壮工程”,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打牢思想和文化基础。抓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着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全面交往、深度交融。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提出科学的测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创、分级负责、分级创建,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主阵地主渠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突出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基层政法单位、旅游景区、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拓展。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工作,积极创建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力争把4个乡(镇)创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11个以上、示范户110户以上。

着力推进平远片区“三区”建设。深入推进平远片区(平远镇、稼依镇、阿舍彝族乡)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区”。把平远片区打造成为云南省“石榴红工程”的典型。

四、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嵌式的社区、企业、学校,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解决好特殊困难和问题。实施城市民族工作“融荣”工程,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落户、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文化生活、婚姻生育、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均等化服务,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强化社区服务,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服务和管理,注重建设多民族共居的互嵌社区。搭建“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平台,开展“结对子”“手拉手”“一家亲”等联谊活动。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推动形成各民族网上交往交流交融的和谐氛围。  

 专栏7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点工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

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实践活动。全民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拥护核心、忠诚核心、信赖核心、紧跟核心。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推动建设砚山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创建一批省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平远片区“三区”建设工程。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区建设。着力实施“石榴红工程”,把平远片区打造成为云南省“石榴红工程”的典型。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医院、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政法窗口服务单位、进景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同行业和领域全覆盖。

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实施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11个、示范户110户以上。

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州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推动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做好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失地群众可持续发展、老年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五节   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夯实民族地区安全根基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稳定,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配齐配强村(社区)综治专干、社区民警等专门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共同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广“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做法,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不断推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二、依法保障民族团结

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充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实施“润土培根”工程,促进教规教义、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持续在宗教界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以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鼓励和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华文化浸润,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持续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和讲经解经交流活动。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宗教教育,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开展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工作,加强互联网宗教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治理能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完善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长效机制,加大风险研判和处置化解工作力度。完善影响团结稳定问题县、乡、村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等机制,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实施“高、中、低”风险评估等级制。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管理。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宗教治理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乡村干部宗教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集中整顿宗教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深入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依法处置,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健全责任清单内容、范围、层级,进一步提高工作完成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健全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健全网评员队伍机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舆论舆情。树立互联网思维,运用新媒体技术,进一步完善网上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回应机制,依法加强对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群、QQ群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网上活跃人群动向,强化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谣言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网络造谣生事、挑动民族情绪的行为。

五、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全面整合公安雪亮工程、社会网格化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监控等信息资源,实现全县22个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安装全覆盖,实时调度。各场所基本情况全部入库、定期更新,彻底改变以往场所管理信息不对称和进不去门、见不到人的局面。

                                                           

专栏8  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重点工程

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治安防控,建设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监测、快速处置和便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对各类风险隐患的自动识别、敏锐感知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取得新成效。

和谐宗教创建计划。创建一批全省、全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场所活动。

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加强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建设,提高工作完成率。

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加强民族宗教形势研判工作,依法处置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

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县级领导联系指导示范区建设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形成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健全规划体系

各部门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要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相衔接,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及项目布局等要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基础薄弱、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

第三节  完善实施机制

县级各部门要将示范区建设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做到计划早安排、资金早下达、项目早见效。各乡(镇)要充分保障项目落实,积极整合建设资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鼓励先行先试

建立健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在

规划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国家和全省、全州发展战略相结合,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模式,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州可推广复制的典型案例、经验和做法。

第五节  加强监督评估

强化监督评估和跟踪落实,明确规划设置的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把规划任务实施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县统计部门要按要求开展年度统计监测工作。

 

附件: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责任分工


附件

 

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责任分工

一、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责任部门

 

1

每年县级党委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次数(次)

中共砚山县党委、砚山县人民政府

2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率(%)

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

3

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项)

县委宣传部、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4

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 (项)

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

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

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6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

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

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元)

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县统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县卫生健康局

12

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

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场所(个)

县民族宗教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14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创建数(个)

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

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数(个)

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6

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数(个)

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7

“一网两单”交办问题完成率(%)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8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率(%)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排查处置率(%)

县委网信办、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主要任务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1

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3

 

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工商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

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委国安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重点工程

序号

重点工程

责任部门

1

加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

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2

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3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县委组织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5

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

县委宣传部、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6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

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

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

民族文化品牌创建工程

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

文物保护工程

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1

数字化建设工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管理所)、县民族宗教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2

“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县教育体育局

13

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

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全覆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

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覆盖

县委农办、县农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6

做优做强农业产业

县农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7

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8

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

生态文明创建工程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0

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维摩乡)

21

扩大就业创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县级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3

“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实践活动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24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5

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等县级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6

 

平远片区“三区”建设工程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乡村振兴局,平远镇、稼依镇、阿舍乡党委、政府

 

27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

28

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

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9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

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0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1

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民族宗教局、县委国安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32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3

和谐宗教创建计划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4

宗教工作“一网两单”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5

矛盾纠纷排查处置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6

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县委统战部、县工信商务局、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