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砚山三七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 范砚山三七市场行为,促进文山三七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云 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文山州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推动趁鲜加工与规范交易行为相结合、质量诚信建设与打击假劣产品相统一、改善营商环境与促进公平竞争相协调,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长短结合,突出线下实体市场与网络平台市场一体化监管,保持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三七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三七市场、三七零售店、三七电商等交易场所以及假冒伪劣三七原料及其产品行为的集中综合整治,有效遏制非法加工销售三七产品和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使三七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政府监管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文山三七及其产品质量可靠,依法保护文山三七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擦亮“文山三七”金字招牌,打造文山三七品牌。
三、整治对象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及相关规定,在砚山县行政辖区内,以砚山三七交易市场、三七零售店、三七电商等交易场所为重点领域,以文山三七主根、剪口、筋条初加工产品和涉及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山三七粉、文山三七切片、文山三七压片等为重点对象,以三七采挖上市销售季节为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全县三七市场违法行为综合整治。
(一)禁止销售的文山三七及其产品:
1.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超标的;
2.发生腐烂、霉变、病斑、异味等情况的;
3.使用滑石粉、石蜡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对文山三七进行打磨抛光的;
4.使用有毒有害或者会产生污染的物质对文山三七进行整形干燥的;
5.在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
6.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保鲜剂、防腐剂或者其他制剂的;
7.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
8.规格、等级与标注或者与说明不符的;
9.其他不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的。
(二)禁止的文山三七及其产品生产销售行为:
1.以非文山三七及其产品冒充文山三七及其产品;
2.皂苷含量等理化指标达不到《地理标志产品文山三七》(GB/T19086)国家标准的;
3.掺杂或者使用泥土、色素染色等方式以次充好;
4粘接、掺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禁止的未经许可进行文山三七粉、文山三七切片、文山三七压片等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进行文山三七粉、文山三七切片、文山三七压片等药品生产、包装、销售等活动。
四、整治措施
(一)大力宣传三七发展条例。县委宣传部协调砚山融媒体中心、砚山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三七发展条例》及组织相关知识问答,广泛开展三七条例进市场、进零售店、进企业、进种植户、进合作社活动,引导三七从业者熟悉掌握三七发展条例相关内容,自觉按照三七发展条例的要求从业,特别是农业投入品的规范使用、趁鲜清洗干燥的加工要求、检验检测合格的市场准入条件、无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三七饮片的禁止事项。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砚山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继续清查非法加工窝点。持续开展三七粉、三七切片、三七压片等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清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窝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保持对非法加工三七饮片查处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砚山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扩大趁鲜加工覆盖面。抓住文山三七作为云南省推动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的机遇,依托苗乡、金七和好农夫等企业积极发展三七趁鲜加工,扩大趁鲜加工覆盖面,促进三七质量提升和市场规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
(四)做好三七原料包装规范。加强趁鲜清洗和后期清洗三七规范工作。市场管理方负责对市场内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开展规范包装要求告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暂停经营。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
(五)加强市场主体日常监管。生产、销售文山三七及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地理标志产品 文山三七》(GB/T19086)国家标准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在生产销售文山三七及其产品过程中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进行文山三七粉、 文山三七切片、文山三七压片等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未进入药用渠道、销售文山三七主根、剪口、筋条初加工产品,客户现场需要代为粉碎的,由经营户提供客户相关证明信息,不得预先粉碎和包装销售。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
(六)强化文山三七网络市场监管。加强线上文山三七经营活动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监测,加大典型案件打击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属地网站、平台账号由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属地外的网站、平台账户由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对接或报请上级部门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有效震慑线上三七违法经营活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畅通12315、12377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网络犯罪行刑衔接,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维共治推进三七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七)积极推进“三标”联用工作。切实推进“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文山三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中药材(文山三七)流通追溯体系统一标识”授权使用工作,加大“三标”联用宣传,扩大“三标”使用覆盖面,引导消费者选购“三标”产品,打造三七品牌。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砚山融媒体中心
(八)做好整治经费保障。为确保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能顺利实施、有序开展,解决宣传、监督抽查、质量检验、办案、奖励等经费问题,财政部门视财力情况,将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市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五、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为期1年,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制定市场综合整治方案,成立砚山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做好动员、宣传、部署工作;召开种植、流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座谈会,督促其自检自查自纠,做到依法经营;协调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市场综合整治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综合整治家喻户晓,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另行发文成立砚山三七市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组。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联合执法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侵犯文山三七知识产权行为。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30日)。专班领导小组对联合执法组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文山三七种植、加工、交易(含网络交易)等环节进行抽查,对在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联合执法组作出书面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砚山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砚山县三七市场综合整治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冯光槐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兴龙 副县长
成 员:李志威 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显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杰 县工信商务局长
冯光繁 县市场监管局长
侯光福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
王 江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李兴伟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覃绍年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荀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调度会,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察督办。领导小组在工作开展期间,成员如有工作变动,则由新任领导接替。
(二)强化工作联动。各牵头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抓好整治工作具体事务落实;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打假重点、主要场所,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定期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制度,加强对三七市场综合整治情况的研究分析,做到早研究、早把握、早打击,杜绝市场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宣传,增强企业和公民的守法意识,对文山三七生产经营侵权假冒等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砚山三七市场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察考核。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联络员,在方案正式印发后3天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根据《砚山县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整治措施制定部门细化方案,在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细化方案督察督办、考核评价、跟踪问效;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每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小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8日前汇总上报综合整治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联系人: ***,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附件:砚山县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砚山县三七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 具体内容措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健全完善维权打假执行标准 | 1.配合州级修订完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三七发展条例实施细则》。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3 年 10月31日前 |
2.针对“三七超细粉”等不规范的药品名称,规范三七粉名称,加强规范药品名称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2
| 规范文山三七交易市场 | 1.积极推动三七趁鲜加工,扩大趁鲜加工覆盖面,促进三七质量提升和市场规范; 2.鼓励引导企业建设三七标准化清洗产地初加工中心,提高三七原料趁鲜加工比重,提升三七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打造文山三七高端品牌。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商务局、砚山融媒体中心 | 持续完善,长期推进 |
3.配合州级整顿药材包装,规范文山三七初加工制品包装,完善包装规格、加大宣传推广,扩大规范使用覆盖面,建立规范包装运行监管机制,推进市场流通净化,逐步规范标识和包装,净化、提升三七市场的运行质量,确保三七产品的良好形象。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县工信商务局 | 2023年10月31日前 | ||
4.积极推进三个标识授权使用(简称:“三标” 联用)工作,加大“三标”联用宣传,扩大“三标”企业群体,引导消费者选购“三标”企业产品,打造提升三七品牌形象。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砚山融媒体中心、 | |||
3
| 深化重点市场治理 | 1.深入开展三七条例、标准、规程、法规等宣传,引导广大三七在从业者规范生产,规范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砚山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政府 | 2023年10 月31日前 |
2.开展好三七种植环节监管相关工作,加强农药、肥料等农资批发市场巡查检查,加大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文山三七种植档案管理规定或者文山三七种植者在种植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各乡(镇)政府 | |||
3.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地下黑加工窝点清查行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提高暗访排查频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专利商标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扩大打击声势,持续释放震慑效果,推进三七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政府 | |||
4.积极探索现场核查、网上巡查、受理举报等收集线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大线上线下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 县公安局 |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政府 | |||
5.加大三七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扩大抽验覆盖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守护三七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各乡(镇)政府 | |||
6.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坚持“机动联合执法、常态市场监管”原则,组建整治联合执法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整治执法检查,建立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确保三七市场综合整治成效持续巩固。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 | |||
4 | 强化文山三七网络市场监管 | 1.督促属地电商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三七网络经营户进入平台的资质审查,履行好监管义务,从源头上管控好线上三七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 县委网信办 |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人行砚山县支行 | 2023年10月31日前 |
2.加强对三七网络信息平台的搜索侦控,全面排查梳理三七生产销售信息和非法站点、信息平台及非法交易线索。 | 县公安局 | 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人行砚山县支行 | 2023年 10月31日前 | ||
3.牵头相关电商平台建立三七网络销售巡查机制,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三七产品进行巡查跟踪,推进查办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大重点时段抽查和打击力度。利用区块链技术提供商家违规违法存证或者保真材料。 | 县工信商务局 | 县委网信办、县公安 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人行砚山县支行 | 2023年10 月31日前 | ||
4.加大对三七网络交易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属地网站、平台账号由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进行查 处,属地外的网站、平台账户由市场监管、网信 等部门对接或报请上级部门协调当地相关部门 进行查处,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有效震慑线 上三七违法经营活动。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人行砚山县支行 | 2023年10 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