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8-31 16:16:59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3378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3号)精神,加快提升全县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实现共同富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夯实农民经营性收入、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积极增加财产性收入、合理提高转移性收入,2022—2024年,力争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在9%以上,到2024年末,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万元。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稳定增加

1.聚焦农业重点产业,稳步提高种养收益。聚焦“6个百万”基地建设,以“一县一业”蔬菜示范县创建为载体,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抓实粮食安全基础上,大力发展蔬菜、辣椒、烤烟、水果、山地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聚焦种子、电商“两端”,加快基地化进程,推广农业生产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构建区域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精准策划和包装“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项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落实投资优惠政策,做好落地项目跟踪推进服务。到2024年末,州委“6个百万基地”建设任务取得重要进展;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蔬菜、水果、中药材、马铃薯等经济作物生产设施化率和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规模养殖场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率达50%以上;“三品一标”有效认证产品数达150个以上;力争农业增加值达40亿元以上。(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配合落实。以下重点工作任务均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拓展收入空间。顺应旅游业升级和转型、消费需求等变化,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民群众亲山近水、乐享亲情的健康旅游需求,深化全域旅游,彰显砚山地域文化旅游资源特色,拓展家庭亲子、散客自驾等市场,大力发展短行程、高频次、慢休闲、高品质的“泛旅游、慢旅游、微旅游”。充分开发利用好维摩国家石漠公园、浴仙湖风景名胜区等资源,重点打造坡索农庄、石窝窝农业庄园、维摩红蜜桃种植基地、南果苹果庄园等一批休闲农园,积极推进云上老家田园综合体、仰天湖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等田园综合体。依托全县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乡村民宿、休闲农庄(园)、休闲乡村等业态类型,推出农事体验、乡土美食、休闲康养、亲子研学等特色经营项目,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促进当地农民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消费活动中获得更多收益。到2024年,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6亿元以上。〔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挖掘乡土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积极进行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节庆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的尝试,加快民族民间工艺品多元化发展,以窑上土陶、斗南弦子、砚山玛瑙、白沙坡刺绣为重点,打造砚山“土、木、石、布”四大特色文化产业品牌;促进传统民族工艺品与文化产品创意与现代科技融合,打造棒棒灯、弦子舞等文艺精品,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引入企业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实现产品升级改造和生产规模扩大,通过工艺的改进和外观设计,加入现代化美学元素,使地方优势特色产品与富有文化元素的包装相得益彰。加快“四张文化名片”及文物、非遗等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的转变,推动乡村特色手工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附加值。(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

4.增加农民工数量,提高外出务工比例。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供需对接、稳定就业”思路,高效运用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有组织转移就业,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为外出务工群众和用人单位搭建精准对接平台,“线上、线下”为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低收入劳动力推荐岗位信息。2022—2024年,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精准培训,提升农民劳动技能水平。根据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培训意愿,深入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等培训,通过进村入户、送技上门、入乡办班,采取定岗、订单式培训等,让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大幅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2022—2024年,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以上,完成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就地就近就业。一是依托砚山县作为全国返乡创业试点县的优势,全力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劳动力等10类重点群体创业实现就业。主动送政策送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开展“上门办”、及时办“、立即办”活动,不断提高“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的政策覆盖面。帮助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农村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培养创业主体,不断拓宽创业渠道。二是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需求、身体、年龄等情况,合理引导就近就地就业。因地制宜开发保洁员、护河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选聘年龄偏大,无技能,家庭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就业需求。三是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对国家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022—2024年,力争每年完成创业担保贷款400笔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7.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村集体采取资源开发、股份合作、服务增收、项目带动等方式进一步盘活村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门店、厂房、仓库、校舍等设施设备,拓展村集体增收渠道。政府投资形成的公路、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冷链物流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等资产,依法明细产权归属,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积极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和兵装集团定点帮扶资金,谋划实施一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完善财税减免优惠、土地优先安排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资源转化为资产,通过运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按股份分红增加群众收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充分挖掘资源资产收益。制定出台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风险防范、土地流转管理备案登记实施方案或办法,形成规范统一的流转管理机制。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开通新型经营主体现贷直通车,畅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融资贷款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加强土的流转管理指导,定期调度土地流转情况,掌握农户流转意向,做好动态监管。引导农户通过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发布,稳定流转价格、提高流转效率,优化流转环境。加快推动土地适度规模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收,到2024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2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闲置低效扶贫资产。(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依法依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规划布局,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需求。到2024年末,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完整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政策,合理提高转移性收入

10.加大财政直接补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坚持把农业农村投入作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县级公共财政加大向“三农”倾斜力度。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力度,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至2024年按土地出让收入的7%、8%、9%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建设。二是按照省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工作要求,分批组织开展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工作,逐步规范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渠道,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及时足额兑现。三是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农业领域到主体到户到人的项目资金需求。(县财政局牵头,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大保险信贷补贴。稳步扩大粮食、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率。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比,积极探索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险。加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承担的农业保险保费保障到位。推广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业务,大力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2022—2024年,全县抵质押贷款增速分别达3%、5%、8%。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2022—2024年,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低于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5个、1个、1.5个百分点。积极争取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支持,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县财政局、人行砚山县支行、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实现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员应保尽保为目标,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落实教育精准资助。规范使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加强对各类教育帮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落实城镇租赁补贴。至2024末年,新建380套保障性住房,发放城镇租赁补贴160万元。(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措并举,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13.大力培育农业市场主体。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林业示范区。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末,全县农业企业由351户增加到468户以上,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59户增加到80户以上。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1户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由11户增加到15户以上。(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牵头,县工信商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全完善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民收益联结机制。围绕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6个百万”基地、“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组织引导农户以资金合作、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到2024年末,培育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0户以上,带动农户年均产业增收5000元以上。(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牵头,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依托砚山东南亚杂交玉米研究所、云南省农科院玉米遗传育种专家服务基地、辣椒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平台,开展良种技术攻关,筛选适宜砚山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进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和质量。到2024年末,力争建成杂交玉米制种基地3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土地深松、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育壮大耕、种、防、收农机化服务组织,逐年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装备水平。力争到2024年末,农机作业面积不低于240万亩,农业机械拥有量达到15万台(套),总动力达到49.8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及收割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以上。持续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建设高端温室大棚、冷藏设施,发展无土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喷滴灌等设施,到2024年建成无土蓝莓基质栽培7000亩。(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全力突破农产品加工业。立足蔬菜(含辣椒)、畜牧渔业、三七为主的中药材、水果、冬马铃薯、油料等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推动农产品由卖“原产品”向卖“制成品”转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强化二产,带动一产和三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2024年末,实现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6:1以上。(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严格落实补贴、保险等各项政策,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和畜禽饲养数量,保证农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稳定。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前置引导市场供需平衡。落实储备、进出口等市场调控制度,保持农产品价格波动在合理范围。落实好国家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农产品相关运费补贴和减免政策。加强甘蔗、烤烟等农产品价格的行业指导,引导价格合理形成。(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8.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砚山县农村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为副召集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医保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烟草专卖局、人行砚山县支行等部门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具体业务人员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拟订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有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19.细化责任分工。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农民增收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分别细化农业产业、就业、财政转移支付、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20.加强工作调度。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调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分析问题、不断查找短板、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现场推进,坚持不懈地用促进农民增收这条主线来推动“三农”工作。

21.强化考核督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定期通报农民收入增速和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