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56号)等文件精神,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全面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确保“美丽县城”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砚山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方案》。为使该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现将该方案转贵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17日下午17:00反馈至砚山县美丽县城指挥部,逾期不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联系人及电话:马刘骐,电话:13648834907;邮箱:70992600@qq.com。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56号)等文件精神,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全面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确保“美丽县城”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美丽县城”建设的基本思路、原则及目标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建设具有砚山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
(二)建设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属地居民与流动人口需求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属地居民与流动人口的所需所急所盼,优先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县城安置工作,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因地制宜,现代化与特色化相结合。加强县城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一批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完善、管理井然有序、人居环境良好的县城。充分尊重县域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区位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性,注重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彰显县城的个性特点,打造形成独具砚山魅力的特色县城;坚持品质提升,规划、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严格划定县城开发边界,发挥好规划的“龙头”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避免走“铺摊子”、“摊大饼”发展道路。重点改造提升现有建成区,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注重提升县城发展品质,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和社会自治等手段,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坚持产城融合,城镇建设与产业培育相结合。坚持产业和城镇良性互动,统筹规划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本地资源、区位等优势,打造“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联动、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问题导向,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近期着力破解县城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重点改造提升老城区、老街区、老社区等已有建成区,重点解决县城基本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等问题。远期着力解决县城的持续发展问题,重点加强产业培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繁荣发展新城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
(三)建设目标。按照“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城市公厕、污水治理、农贸市场、小区改造、空间环境、路网建设、停车设施、文化旅游、公共安全、风貌提升、主题街区”等未达到“美丽县城”指标要求的建设内容。打造具有砚山特色文化、民俗风情及城市山水相融的满足基础功能完备、和谐现代、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依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美丽县城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砚山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 赟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曹 明 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组长:卢兴举 县发展改革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工管委、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七乡公司、江那镇、干河乡、 盘龙乡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发展改革局,卢兴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负责做好重大事项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美丽县城”建设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确保“美丽县城”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重点
1.坚决做到干净。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充分调动网格化管理的力量和发挥“门前三包”作用,迅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改,确保所有“干净”问题排查全覆盖、整改清零全覆盖。一是街道干净。路面、绿化带、行道树、路灯、护栏等干净,规范沿街门牌、路牌、广告牌、景区景点指示牌。二是厕所干净。商场、餐馆、学校、医院等人口比较密集的区域,合理配置相应数量的公共厕所,不达标的要改造提升,旅游景区景点高标准建成A类旅游公厕、智慧厕所。加强公共厕所的管理,确保全面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即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熏)。三是农贸市场干净。加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全面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市场管理,强化交易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全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的农贸市场。加强地摊卫生治理,以人性化的方式加强管理,避免“脏乱差”现象。四是城郊接合部干净。县城入口、背街小巷、断头路、偏僻角落等部位,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整治违法建筑,坚决消除存量、杜绝增量。做好建筑外立面清洁治理,清除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等“牛皮癣”问题。五是管道干净。加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按照“截污、清淤、净化、补水、恢复生态”的技术路线,制定治理方案,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严格落实河长制,彻底消除县城内黑臭水体。六是庭院干净。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定期开展大扫除,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各界力量、凝聚社会共识,督促城乡居民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践行“6条新风尚”,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2.千方百计做到宜居。一是生态宜人。建设城区公园,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加大重点区域、主干道、河道两岸等的绿化美化工作;党政机关、学校、企业、居民小区和家居庭院要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美丽家居庭院”、“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二是生产活跃。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要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打造田园综合体,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做文章、寻突破,做到生产活跃。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要求,围绕全域、高端、康养来做文章,将健康、养身、休闲、旅游等多元化融为一体,积极谋划建设5星级或高星级酒店,全力将砚山打造文山州的后花园。三是生活方便。要努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破解教育、医疗、出行等领域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的生活需求。至少要建设三家以上的实体书店。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停车场、供排水设施建设,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内公共场所要实现免费的WiFi全覆盖。
3.打造特色风貌。围绕三七文化、原生态民族文化、革命老区文化,依据现有城市风貌,找准切入点,进一步挖掘打造特色亮点。抓好入城口的提升改造,保证良好的“第一印象”。开展城市风貌设计,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规整建筑附属设施。打造形成若干条特色鲜明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吸引新业态植入,鼓励挖掘老字号资源,做好县城内重要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要围绕三七产业、绿色铝产业等进一步挖掘特色,形成特色风貌明显、可识别性强的特色城市风貌。
4.补齐智慧短板。抓好“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以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抓好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建设。一是基础设施方面。建设5G宏基站、电动车汽车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车桩等,大力推进智能水表、智能电表。二是公共服务方面。推进互联网出行,至少入驻1个网约车平台;公共停车场、公厕完成智慧化改造,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公共交通出行实现扫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全覆盖。县城全部公立医院支持线上预约、线上挂号、线上缴费。三是产业发展方面。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县内20%的规上企业实现“上云”,50%以上特色农产品实现线上销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创建“美丽县城”是全县各部门、家家户户的共同责任,要服从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参与创建工作,争做创建带头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创建工作;要对照“美丽县城”建设标准,把任务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定标准、定时限,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办法、有措施;要将“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全面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部门。
(二)加大协调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美丽县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和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每周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分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力打赢“美丽县城”建设攻坚战。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做好全县“美丽县城”建设宣传工作,通过专题(栏)等多形式宣传报道县级各部门、社区开展“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采访宣传报道一批“美丽县城”建设集体和个人,形成“人人动手,人人监督”、“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群众性“美丽县城”建设新局面;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
(四)加大资金渠道筹措力度,确保支撑项目顺利推进。各部门要结合职责任务,整合投入相应资金,同时加强与省、州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争取省、州部门对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财政资金引导、引进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当地居民参与等多种渠道筹措“美丽县城”建设资金。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县城”建设,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和“放大效应”。鼓励各类推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县城”建设信贷支持力度,与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投入资金形成联动。采取政府补贴的群众自筹相结合方式,调动属地居民参与“美丽县城”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包装项目,争取省每年统筹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
(五)加大督察力度,实行问责制度。建立综合监督制度,通过明察暗访、媒体引导和社会监督等形式进行多方位监督,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