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发布时间:2021-03-31 20:05:33     来源: 阅读次数:2869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安全有序运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建〔2020〕111号);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函》(文住建函〔2021〕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治理。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实现地下设施与地面设施协同建设,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坚持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开展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依法推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各方责任,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创新方法。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到2025年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  明  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组长:杨  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

成  员:卢兴举  县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韦述鹰  县财政局 局长

        李树峰  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苏振波  县应急局 局长

        孙加友  县工信商务局 局长

唐  林  县综合执法局 局长

张珠阳  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草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解决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草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配合发改部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务申报、项目评审、资金分配及下拨;负责建立考核机制等相关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取证、统计、备案、上报,并适时通报。

四、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职责范围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审查,做好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和争取;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审批。做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计划编报和下达等工作。指导做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县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在职责范围内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审核、分配下达;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区域内属国有资产认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指导,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及消防相关工作、验收、后续管护移交等;负责协调指导项目供气、管线迁改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市政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协调供水专营单位做好改造项目涉及供水管网及二级供水改造工作;负责对接协调电力部门电缆改迁、入地等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城区内通讯电缆点位、性质及产权认定;负责协调通讯企业对架空线改造入地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摸清城区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情况;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监理危险源及风险隐患台账。

县应急局:负责项目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贯彻执行、拟订项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排查整理城区燃气管道现状,并配合各单位做好项目相关工作。

县城投公司:参与项目改造融资、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制作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图。将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根据其功能属性分别制作“现状图”,将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信息以列表或图文形式进行说明。主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二)排查隐患风险点。根据“现状图”排查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建立风险台账。主办单位:县应急局。协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

(三)确定项目实施区域。根据“现状图”,结合正在开展的砚山县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新建道路建设项目,确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范围及具体实施内容。主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1月30日。

(四)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评估、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确定融资渠道、立项、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批、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等前期工作。主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5月30日。

(五)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前期资料,完成各责任主体图纸交底并进场施工,做好施工组织,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验收、后续管护移交,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做好保通方案。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主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

六、工作措施

(一)组织设施普查。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设施普查,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总体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普查成果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推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用统一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

(三)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有效衔接。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四)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要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中严格做好对已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分散无序施工。地铁等大型地下工程施工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避免施工扰动等对管线造成破坏。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

(五)消除设施安全隐患。要将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作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任务,明确质量安全要求,加大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六)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各地要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七)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要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八)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九)落实设施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设施权属单位要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十)完善设施运营养护制度。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养护制度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养护工作。建立完善设施运营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合理制定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价格,保障设施运营正常资金。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健全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完善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

(十二)开展效率评估。要结合城市体检,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找准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十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可借鉴案例,推介可复制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