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整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3-02 16:55:33     来源:河长办 阅读次数:3602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州委童志云书记批示精神,及时做好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整改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整改问题

(一)河(湖)长巡河(湖)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河(湖)长履职不到位,巡河(湖)率低,巡河(湖)不同程度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巡河(湖)未及时发现问题,有的发现问题了,也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向上级反映反馈。

责任部门: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要做好服务河(湖)长工作,制定2021年巡河(湖)计划报河(湖)长同意后开展巡河(湖)工作。二是各级河(湖)长要加强巡河(湖)力度,各级督察领导要加强河(湖)督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知责、担责、尽责,做好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体整治、非法采砂、网箱清理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工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巡河(湖)全覆盖,巡河(湖)发现问题全消除。

(二)“清四乱”专项行动不够深入。部分河(湖)存在该纳入但未纳入“四乱台账”的问题,部分已销号问题存在反弹现象。

责任部门: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继续深入推进“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认真梳理并全面掌握排查出的“四乱”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整改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二是进一步加强河(湖)巡查,特别是河(湖)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严控增量,纳入台账管理并限期销号。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加强自律、爱护河湖,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回应呼声,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三)乡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置急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未达到全覆盖。

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达时序进度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加快乡镇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实现乡镇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结合维摩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达100%。

(四)美丽河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责任部门:县河长办、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9月30日前

整改措施:围绕保护优先、发展优先、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和全县重要河湖实现“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以人为本、传承文化,不断提升全县河湖库的防洪安全、生态安全水平,打造县级美丽河湖新格局。根据《砚山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砚山县总河长令第4号)文件,我县差黑海湖、海子边海、清水江、听湖水库、稼依水库、迴龙水库6件河湖纳入美丽河湖建设,2021年差黑海及听湖水库实施美丽河湖建设。各部门要采取电子显示屏发布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宣传力度。有序推进2021年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及申报工作。对 2020年未能进入省级美丽河湖的,要进一步收集整理支撑材料,积极争取在2021年继续申报进入省级美丽河湖。

(五)听湖水库库区水面水白菜、水葫芦滋生严重,库区道路周边和水面有垃圾散落。

责任部门:江那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3月5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江那镇人民政府及县水务局组织对水库库区水面水白菜、水葫芦进行打捞清理,并对库区道路周边和水面垃圾进行清理。

二、工作要求

整改单位要紧扣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整改问题抓整改,对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责任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发挥好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整改单位要全面担负起抓落实的主要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加强痕迹管理。整改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资料台账管理,确保整改过程、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材料上报时限:整改单位要积极有效推进整改,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向县河长办报送第一阶段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后每季度末月24日前向县河长办报送整改落实的动态进展情况报告,直至问题整改完成。(联系人:罗旺;联系电话:3130209;电子邮箱:9066185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