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操作规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08 10:50:03     来源: 阅读次数:11560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工作20条措施〉的通知》(文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2022年9月,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砚山县贯彻落实〈文山州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工作20条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砚办通〔2022〕152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优化人事管理调配权。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规范调动办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起草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二、出台的主要依据

1.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工作20条措施〉的通知(文办发〔2022〕14号);

2.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文山州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工作20条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砚办通〔2022〕152号);

3.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人社发〔2022〕68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规程》由调动办理主体、调动原则、调动条件、调动时间、调动程序、调动人员的岗位聘用、相关要求等七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调动办理主体,县域事业单位调动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县内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属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由主管部门办理。第二部分为调动原则。第三部分为调动条件,明确了调动所需条件和不得调动的条件。第四部分为调动时间,明确了县域和县内调动原则上于每年2月、5月、8月、12月办理,系统内部调整由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第五部分为调动程序,明确了县域调动、县内调动、系统内部调整、公开选调的程序。第六部分为调动人员的岗位聘用,明确了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和竞聘方案,在有空岗的情况下,自主管理进行聘用。第七部分为相关要求。

四、新旧政策差异

县域调动最终审批会议由书记专题会议变动为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内调动由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变动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系统内部调整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变动为主管部门党组会议。

五、审定人及联系人

审定人:王钊

联系人及电话:丁俭,0876—306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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