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5 17:15:59     来源: 阅读次数:3596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等文件要求,为举全县之力确保砚山县如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云政教督〔2022〕2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四项内容32个指标,紧紧围绕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开展查缺补漏,补短板、强弱项,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做到校舍条件、校园环境、设施设备、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素质和管理水平大体相当,均衡配置学校资源,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到2024年各项评估指标达到要求,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二)工作任务

1.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就近入学原则,以城镇为重点,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在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半山区)和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合理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以居住地常住学龄人口为基准配置教育资源,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严格按照小学、初中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的办学要求,着力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统一城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资源配置到位。根据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音乐美术专用教室等硬件指标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标准化建设,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达标,教室、课桌椅、图书、实验仪器、功能设备、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和食堂、宿舍、床位、厕所、浴室等生活设施满足需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加快推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和省的基本标准,配齐配足教师,优化教师资源合理利用,保证小规模学校教学正常运转。统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持续加大紧缺教师的配备和培养力度。二是加强教师能力建设。切实落实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5%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把师德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组织骨干教师常态化培训,培养和塑造一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校管理干部。三是关心和改善教师待遇。通过建设公租房和教师周转宿舍的方式,逐步解决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住宿问题,认真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四是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道德建设,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退出和补充机制。结合实际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一步完善“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满足义务教育教师数量和质量需求。(责任单位:县委编委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关爱义务教育学生,保障适龄子女入学。

一是健全帮扶机制。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健全预防义务教育学生辍学和劝返复学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孤儿教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城乡适龄孤儿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孤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注重心理疏导。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二是落实“两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切实做好“农转城”子女和无户籍孩子教育保障工作。三是实行特教特办、重点扶持政策,加快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支持在普通学校开办特殊教育班、提供随班就读和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每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开办随班就读、特殊班和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同步执行。四是切实保障烈士、军人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驻地部队现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和烈士子女入学工作,落实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子女有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应用“四个关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加强体育、美术教学。深化课程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作业公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家校联动等制度,严格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课程设置要求,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加强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设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辅导培训。三是推动教育信息化,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数字化形式填补教育差距。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照能用、可用、会用原则,加快建立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中小学能开展多媒体教学,提升学生、教师和校长的信息技术素养,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让农村学校接入宽带网络、建成网络教学环境,让边远地区师生方便、快捷使用优质教育资源。四是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延伸学生“第二课堂”。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实践活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中小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延伸课堂,开展实践教育,探索学校教育与校外实践活动衔接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团县委、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6.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全面做好评估档案建设。县教育体育局要指导各成员单位紧扣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数据表册,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建立档案资料,以备评估认定。细化迎检工作方案,逐步进行查缺补漏,确保顺利通过评估认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专班,冉茂思同志兼任专班组长,负责处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2.依法履行义务教育投入职责。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完善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逐校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基本情况,健全硬件投入、设施设备定期更新等机制。制定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把规划目标落实到各成员单位、乡镇和具体学校,落实到年度工作任务和具体项目上,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3.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以及缓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建立社会认可测评制度,将社会认可度作为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督导机制,认真做好督导与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审定人、联系人

审定人:冉茂思,0876-3120226

联系人:杨道伟,0876-3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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