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4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149号)。结合砚山实际,制定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通知文件下达各乡(镇)。
二、资金补助对象
(一)农村卫生公厕。公厕奖补资金主要补助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的卫生公厕改造建设。公厕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城镇周边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建设,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自然村公厕及前期已实施过并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自然村公厕不得列为补助对象。
(二)农村卫生户厕。户厕奖补资金主要补助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户厕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城镇周边农村卫生户厕改建,对前期已实施过并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村户厕不得列为补助对象。
(三)管护资金。管护资金由县级分配,各乡(镇)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
三、资金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县级农村厕所革命主管部门按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标准验收完成后,方能拨付补助资金。
四、资金使用范围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级分配,各乡(镇)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达标并通过验收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和户厕的补助,支持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朱兴旺,电话:312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