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加快砚山县农业产业化调整步伐,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断培育壮大我县万寿菊产业,有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功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五统一、三结合”原则。五统一,即按照“统一购种、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原则统筹实施万寿菊产业发展项目。三结合,即将万寿菊产业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农户意愿相结合。
(二)坚持“政府搭台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合理调动生产要素,实现万寿菊产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资源特点、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依靠科技有计划的推广万寿菊种植。
(四)坚持“政府扶持,龙头引领”原则。按照政府扶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大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求。
(五)坚持“严格审批,规范建设”原则。为确保万寿菊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在砚山县申请建设万寿菊收购站点及颗粒加工厂的企业,不属于或未与砚山县境内注册登记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予备案和并联选址。
三、发展目标
2022年在全县9个乡(镇)发展种植万寿菊3万亩;在还未建立收购站点的村建设10个收购站点。
四、主要内容
(一)运作模式
按“公司+基地+农户+科技”的订单模式,公司提供万寿菊合格种子,无偿提供种植管理技术,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当地党委政府相互配合,集中召开技术培训,做好日常种植管理指导工作,农户积极参加公司培训,按照公司提供的种植管理技术要求种植,并按合同规定将鲜花交售公司。
(二)实施步骤
1.2022年1月—2022年2月宣传发动。
2.2022年3月,一是落实地块、造册登记、签订种植合同和发放种子等;二是涉及收购站点建设的乡(镇)落实建收购站点地块,承建企业上报并联审批表。
3.2022年4月初—4月中旬,一是进行育苗培训工作,指导整理苗床及育苗;二是涉及收购站点建设的乡(镇)配合承建企业通过并联审批,并办理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
4.2022年4月20日前育苗完毕。
5.2022年4月—5月中旬,一是组织大田翻犁、整地;二是涉及收购站点建设的乡(镇)配合承建企业进行收购站点建设。
6.2022年5月中旬根据降雨情况组织移栽,并加强组织缺塘补苗工作。
7.2022年7月5日前承建企业确保收购站点建设全部完成。
8.2022年7月—11月,指导加强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指导好鲜花采摘、测产验收,并充分做好鲜花收购等工作。
9.2022年12月涉及乡(镇)进行资料汇集、总结。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法
资金筹措:2022年砚山县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或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出资不低于500万元,成立万寿菊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奖励在万寿菊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使用方法:为确保我县万寿菊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方便花农交销鲜花,提高花农种植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决定从万寿菊产业发展基金中垫资200万元,由承建企业建设10个万寿菊收购站点,建成后承建企业与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租赁使用合同,每年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收益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效益分析
砚山县2022年9个乡(镇)发展万寿菊种植3万亩,一是预计可实现产量3600万公斤,带动农户收入4500万余元,可带动建档立卡户160余户,户均收入1万元以上;二是10个万寿菊收购站点的建成,能提高花农种植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每年能带动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共12万元。
五、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
联系人:龙仕文,电话:3120637
六、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龙仕文,电话:312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