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二)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牵头和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监管工作。
(三)主要任务
明确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七个重点任务:1、统筹建设监管工作平台;2、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3、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4、统筹制定抽查计划;5、科学实施抽查检查;6、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7、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等措施,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强化结果公示运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
2.做好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察督导。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审定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张国民 丛明敏
联系方式:0876—313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