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蚌峨乡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1 09:00:26     来源:蚌峨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389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掇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教函〔2019〕216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蚌峨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全蚌峨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努力工作,实现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的辍学率控制在1.6%以内。

(二)按照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部门履行好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尽力将全乡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失学生全部收复回校继续学习。

(三)积极配合乡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中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100%入学就读。

三、加强领导

为扎实做好全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决定成立蚌峨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丽梅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卢砚虎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鑫 (乡党委副书记)

王春刚 (乡党委副书记、六掌村委会第一书记)

朱炳强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普  松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成丹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锋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田维忠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袁加林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继策 (蚌峨村委会主任)

韦美相 (六掌村委会主任)

李文昌 (科麻村委会主任)

权珠亮 (南屏村委会主任)

权廷成 (凹掌村委会主任)

杨育发 (板榔村委会主任)

王  涛 (乡中心校校长)

马跃伟 (乡中学校长)

王恩贵 (乡司法所所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蚌峨乡中心学校,由卢砚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统筹、处理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任务。

四、落实职责,建立联控联保责任体系

乡人民政府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负责组织和督促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一)将控辍保学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辍学生劝返工作,确保本村辍学率控制在1.6%以内,建档立卡户零辍学。(责任部门:各村委会)

(二)做好有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司法所)

(三)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负责辖区内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2002〕364号)的要求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部门:乡文化和旅游广播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责任部门:中心校)

五、制度措施

(一)规范组织入学程序,依法控辍

1、通知入学。每年7月份对进入义务教育学龄人口进行摸底造册,对满6周岁儿童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依法通知小学毕业生到蚌峨中学就读。对到外地就读的辖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要造册登记,清楚去向。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对户籍人口中所有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与学籍进行比对,与实际在校学生进行比对,准确核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不在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形成准确的未到校学生人员名册。  

2、学籍管理。要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学生变动管理制度,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必须具备完整齐全的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学籍表册,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要提前做好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取证工作,要逐人逐校落实就读接收证明。

3、精建台账。学校要以公安部门提供的6-15周岁儿童少年名册为依据,组织人员逐一核查,确保失学辍学人员名单精准。要将失学辍学人员名册与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比对,准确标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口径一致。要认真落实“四查三比对”:即查户籍、查学籍、查学生、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人员、学籍与实际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学生与扶贫数据库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学辍学人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要做到“四个核对”:与户籍数据库、与学籍管理系统、与扶贫数据库、与实际在校学生进行核对,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确保数据真实、一致。

4、辍学上报。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10日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建档造册,报送乡人民政府,中心校、派出所、村委会及时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

5、敦促复学。各部门联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综合运用宣传、动员、说服、引导、敦促、教育等柔性工作手段,组织开展失学辍学适龄少年的劝返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冬教育试行办法》(云教规〔2018〕2号)提出的宣传教育、责令市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四步法”,依法劝返。根据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正的,由乡人民政府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对到期仍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

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习兴趣。着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组织教师钻研教材和教学,提升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优化教学过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使学生爱学乐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控辍保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所、村委会、中小学校通过宣传栏、标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各自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要着力宣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其按时入学等要求;宣传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儿童少年入学、村协助做好工作、严禁用人单位招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等工作;宣传实施“两免一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提高家长送学、学生入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晰“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认识,在全乡上下形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做好寒暑假“控辍保学”工作

寒暑假期间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变数最大的一段时间,是辍学的高发时段。要充分认识到寒暑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的严峻形势,想方设法,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紧急的任务布置好、落实好。同时,寒暑假期间,中学要组织教师对初二、初三的学生做好家访,掌握初二、初三学生的思想动向,切实做好思想工作,控制辍学率,稳住巩固率。

(五)落实资助政策

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精准制定帮扶、资助方案,统筹各类政策,确保没有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要。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制度,为家庭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社会救助,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六)推行“中小学贫困留守儿童少年帮扶制度”

由村委会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委托监护人、乡村干部、学校教师联系联络机制;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关怀小组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开展交心谈心和“送温暖”活动。加强扶困助学工作,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个贫困学生都能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六、健全考核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实行村挂钩领导和村党委(总支)书记包村、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由乡中心学校对辍学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约谈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乡中心学校将对控辍保学的完成情况作为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中小学教师教学成绩核算均以起始学段学生人数为参考总数的核算方式核算教师教学成绩。对因教师体罚学生或违规补课、编重点班、乱收费而造成学生流失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当事教师的法律责任。乡人民政府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失误或造成重大失误的个人或集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年度考核中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七、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卢砚虎

联系人:周  灿

联系方式:386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