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2019年4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2019年6月6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03号),明确了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总体要求。
主要是明确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等原则。通过在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关于任务措施。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针对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主要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的作用、要素、设备配置,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作出规定。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主要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作出规定。
4.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主要从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等三个方面,对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执法信息管理、汇聚整合执法数据资源、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推进数据分析应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三)关于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主要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培训宣传。
2.完善制度阶段。主要是明确各级各部门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及完成全县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审查确认、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向社会公布的时间。
3.全面实施阶段。主要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
4.整改提高阶段。主要是对“三项制度”内容制定不全面、不具体、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5.总结报告阶段。主要是各乡(镇)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对本地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将“三项制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告。
(四)关于组织保障。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督促检查、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等内容作出规定。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李显文 电话:0876-3126718
联系人:李显文 电话:0876-312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