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背景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财政部、农业部在2016年联合发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75号)和《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18〕95 号),2019年全县将全面稳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开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必须以绿色引领、统筹兼顾,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挥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保持补贴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优化支出结构及资金支持重;统筹安排、稳妥推进。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稳妥推进改革。
(三)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配及使用方向
1.补贴对象。原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量和县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3.补贴测算。各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2019年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109.5万亩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乡镇。
4.申报程序。按照时间进度自下而上面积申报、张榜公示、核查确认后兑付补贴。
5.时间进度。原则上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四)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明确县属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农村信用联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补贴发放中的职能职责。
(五)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1.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补贴工作。
2.强化督察监管。县直有关部门将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三项补贴”政策宣传。
4.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组织管理和使用。
三、方案的相关解释
补贴资金按照粮食播种计划下达,播种计划数据来源于《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砚山县2019年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砚政办发〔2019〕53号)。
四、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联系人:余建萍,电话:3122401。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郑继江,电话:0876-3122191
联系人:余建萍,电话:0876-312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