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22 08:23:03     来源: 阅读次数:1561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0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首次对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随后,国务院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业部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政部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初步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体系。200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就我省在新的政策条件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利好政策的驱动下,合作社迅猛发展,但也不乏鱼目混珠的空壳合作社、假合作社存在。合作社普遍存在“小、散、弱”的问题,资金匮乏实力不强,大部分合作社产品处于农产品产业链上的低端位置,为成员提供的服务限于成员培训、技术信息服务和投入品的联合采供,制约了农民合作社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把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结合《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6〕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砚山县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

二、方案出台的意义

《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有关安排部署,促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步伐的重要工作文件。文件的出台一是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通过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强基固本,提高发展质量,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紧密联结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各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二有利于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合作社发展内生动力。农民合作社生命力关键取决于能否让农民持续受益。只有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社依章办事,才能维护好成员权益,切实增强农民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有利于承接国家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将农民合作社作为国家涉农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既是国际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高财政支农效率的改革方向。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实施国家涉农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做实组织载体。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含总体要求、规范内容、扶持政策、主要措施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明确了我县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第二部分是规范内容,明确了规范登记管理、规范章程制度、规范组织机构、规范产权关系、规范经营服务、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规范社务公开、规范档案管理的规范内容,为全县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部分则明确了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和发展的具体扶持政策。第五、六部分是主要措施,明确了关于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工作内容。提出了强有力的具体措施。

四、审定人

联系人:王祖亮

联系方式:13577663399

拟稿人:龚光宏

联系方式:0876—30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