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根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和《砚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3年工作计划》,11月27日至11月29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稼依镇小石桥启迪幼儿园等10 所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进行督导评估,现将评估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1.稼依镇小石桥启迪幼儿园,评分845分,拟认定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2.维摩乡希望之星幼儿园,评分834分,拟认定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3.盘龙乡土锅寨华洋幼儿园,评分804分,拟认定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4.江那镇芦柴冲峰基幼儿园,评分757分,拟认定为二级三等幼儿园。
5.者腊乡六诏星梦源幼儿园,评分759.5分,拟认定为二级三等幼儿园。
6.者腊乡垮溪贝贝营幼儿园,评分676分,拟认定为三级一等幼儿园。
7.蚌峨乡科麻志远幼儿园,评分606分,拟认定为三级二等幼儿园。
8.江那镇郊址金果果幼儿园,评分597分,拟认定为三级二等幼儿园。
9.者腊乡公革金色阳光幼儿园,评分594分,拟认定为三级二等幼儿园。
10.者腊乡弥芳幼儿园,评分570分,拟认定为三级三等幼儿园。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4日起至12月20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幼儿园有异议,请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口头、书面、电联等方式进行如实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0876-3120226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嘉禾三路29号
特此公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