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云医保[2022]2号)之规定,经新增零售药店申报、县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复审、综合评审后,现拟将云南福瑞康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砚山稼依六店、云南福瑞康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砚山平远农场店、云南福瑞康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砚山平远三店、云南福瑞康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砚山五店、云南铭圣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砚山稼依城门店、云南铭圣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砚山惠祥店6家零售药店新增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服务项目为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和异地就医结算(省内和跨省异地)。
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6-3063140 0876-3063147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