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4 17:15:24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3116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省州驻砚单位、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做好全县病媒生物(老鼠、蚊子、苍蝇、蟑螂,俗称“四害”)防制工作,着力解决民众关心的病媒生物防制问题,及时向民众提供病媒生物防制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设立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平台。现通知如下:

一、咨询平台

(一)县级部门

1.咨询单位:砚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建设北路

联系电话:0876-3139402

2.咨询单位: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

联系电话:0876-3122766(地病科)

(二)江那镇

1.咨询单位:江那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江那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6-3122021

2.咨询单位:江那卫生院

单位地址:江那镇砚华西路17号

联系电话:0876-3012743

(三)稼依镇

1.咨询单位:稼依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稼依镇文新路20号

联系电话:0876-3657851

2.咨询单位:稼依卫生院

单位地址:稼依镇稼依街大西门中路62号

联系电话:0876-3892020

(四)蚌峨乡

1.咨询单位:蚌峨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蚌峨乡蚌峨街

联系电话:0876-3860024

2.咨询单位:蚌峨卫生院

单位地址:蚌峨乡蚌峨街158号

联系电话:0876-3056255

(五)平远镇

1.咨询单位:平远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平远镇祥平路158号

联系电话:0876-3881315

2.咨询单位:平远卫生院

单位地址:平远华侨农场一队

联系电话:0876-3883849

(六)阿舍乡

1.咨询单位:阿舍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阿舍彝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3840036

2.咨询单位:阿舍卫生院

单位地址:阿舍乡阿舍商贸街49号

联系电话:3012460

(七)维摩乡

1.咨询单位:维摩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维摩乡炭房社区金平小组10号-6号

联系电话:0876-3650173

2.咨询单位:维摩中心卫生院

单位地址:维摩乡维摩村109号

联系电话:0876-3056453

(八)盘龙乡

1.咨询单位:盘龙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891916465(工作号码)

2.咨询单位:盘龙卫生院

单位地址:盘龙乡盘龙新街74号

联系电话:0876-3063439

(九)八嘎乡

1.咨询单位:八嘎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八嘎乡八嘎街桥头

联系电话:0876-3870019

2.咨询单位:八嘎卫生院

单位地址:八嘎乡八嘎街15号

联系电话:0876-3870058

(十)者腊乡

1.咨询单位:者腊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者腊乡者腊街350号

联系电话:0876-3640012

2.咨询单位:者腊中心卫生院

单位地址:者腊乡者腊街105号

联系电话:0876-3640299

(十一)干河乡

1.咨询单位:干河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干河彝族乡碧云村委会干河新区

联系电话:0876-3838554

2.咨询单位:干河卫生院

单位地址:干河彝族乡碧云村委会干河新区

联系电话:0876-3838804

(十二)阿猛镇

1.咨询单位:阿猛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阿猛镇文新路11号

联系电话:0876-3830025

2.咨询单位:阿猛中心卫生院

单位地址:阿猛镇文新路61号

联系电话:0876-3063860

3.咨询单位阿基卫生院

单位地址:阿猛镇阿基街四组

联系电话:0876-3063952

二、咨询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受理范围

(一)对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接受居民辖区环境脏乱差现象,以及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不到位的投诉举报。

(三)解答群众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相关方法及知识,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接到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应在专用的咨询记录表完整记录(详见附件),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

(二)转办。各级爱卫办受理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后,依据咨询内容,以书面形式交相应单位处理;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疾控中心受理群众咨询后,应及时组织办理,需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的,交由爱卫办组织协调转办。群众咨询反映的情况属突发事件或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问题,收集后统一上报爱卫办,并按相应程序办理。

(三)办理。各承办单位收到受理单或咨询后,原则要求3-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在受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并在承办3-7个工作日后及时向爱卫办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度;对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在受理单中说明原因。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签名。

(四)反馈。各级爱卫办交办各单位的咨询事项办理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根据咨询内容的难易程度,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并向爱卫办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县疾控中心及各卫生院受理的咨询事项办理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咨询人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咨询平台要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相关事宜,对咨询工作做到有记录、有安排、有要求、有检查,确保咨询平台畅通,群众咨询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受理咨询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受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讲究时效性,按规定时效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各级爱卫办组建督察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落实,对责任心不强,无故推诿,逾期回复或隐瞒不抱等行为,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砚山县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交办)记录表.docx

 

砚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