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医药机构的公示(第11号)
发布时间:2022-12-22 09:26:12     来源: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2115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云医保〔2022〕2号)之规定,经新增零售药店申报、我局协议管理医药机构领导小组初审、复审、综合评审后,现拟将砚山县晋云药业有限公司八嘎分店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砚山绿景豪庭小区连锁店新增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服务项目均为城镇职工普通门诊。

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6-3063140   0876-3063147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