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建立正常的殡葬收费市场秩序,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丧属的切身利益,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 2010年4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 2014年12月30日)和《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价格〔2021〕 676号)文件规定,经成本测算并参照周边市县殡葬服务价格水平,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10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殡仪馆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四项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一)遗体火化。包含提供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680元/具(12岁以下减半)。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运尸(遗体接运)。包含提供车辆消毒、遗体收敛、抬尸和将遗体运至殡仪馆等服务。20万以下车辆接运,往返在20公里内收费为36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3元;20万元以上殡仪车接运,往返在20公里内收费为56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4元。
(三)遗体存放费。殡仪馆提供遗体冷藏存放服务,8元/具/小时。
(四)骨灰寄存费。殡仪馆骨灰寄存服务,90元/具/年。
二、加强殡仪服务收费规范管理
全面推行殡葬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和委托协议书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服务项目、标准等内容,实行规范的殡葬服务协议书,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向丧属收取费用并提供结算清单以及规定的票据。不得以特需服务项目名义,分解、添加、减少服务项目等变相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搭售丧葬用品,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同时改进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职业教育,规范殡葬人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日
砚山县殡仪馆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计价单位(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说明 |
1 | 火化 | 包含提供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 680元/具(12岁以下减半)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物价〔2010〕67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2021—90〕 | |
2 | 运尸(遗体接运) | 包含提供车辆消毒、遗体收敛、抬尸和将遗体运至殡仪馆等服务。 | 20万以下车辆接运,往返在20公里内收费为36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3元; 20万元以上殡仪车接运,往返在20公里内收费为56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4元。 | 特殊遗体收敛视情况收费,正常遗体收敛楼层在二楼及以上的加收楼层搬运费220元/具起(楼层每增加1层加收30元搬运费),搬运距离在100米以上的收取搬运费220元/具起(距离每增加50米加收30元搬运费)。 | |
3 | 遗体存放费 | 殡仪馆提供遗体冷藏存放服务 | 8元/具/小时 | 不满一小时部分按一小时计算 | |
4 | 骨灰寄存费 | 殡仪馆骨灰寄存服务 | 90元/具/年 | 首次寄存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免费寄存;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