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山金七药业有限公司三七健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子马凹塘(文砚新公路旁)
建设单位:文山金七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子马凹塘(文砚新公路旁)。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其建筑工程仅包括主体工程及车间环保工程,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则依托使用现有已经建设完善的。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800㎡(合43.2亩),本次扩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964.04㎡,共建设2栋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4084㎡。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为131万元,占总投资的3.64%。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开挖及搬运等 | 粉尘 | ①文明施工;②洒水抑尘;③运输车辆不能装载过满,且覆盖篷布;④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⑤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⑥树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住户的理解。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浓度≤1.0(mg/Nm3) | |
开挖、铺填运输车辆 | 扬尘 |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尾气 | 大气扩散稀释 | 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不大 | |||
涂料以及其他装修材料 | 挥发性气体 | ①施工人进行装修作业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②施工结束后在室内放置一些吸附剂,同时保持通风一段时间。 | 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不大 | |||
营运期 | 生产车间 | 三七花速溶茶加工粉尘 | 制粒机、整粒机安装除尘设施处理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TSP1.0mg/m3 | ||
异味 | 加强车间通风,经周边环境稀释扩散及植被吸收;制酒车间安装净化空调机组及酒精检测报警器。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 | ||||
食堂 | 食堂油烟 | 依托使用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不大 | |||
进出车辆 | 尾气 | 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不大 | |||
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恶臭 | 大气稀释扩散及绿化吸收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期 | 施工废水 | SS、细沙粒等 | ①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且覆盖篷布;②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③基建期避开雨季;④多次、少量浇洒养护水;⑤及时清扫路面;⑥修1个临时沉清池;修建施工围墙。 | 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不大 | |
车辆轮胎清洗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