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衡林能源有限公司大白户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街至大白户小龙村广昆铁路东侧
建设单位:砚山衡林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平远街至大白户小龙村广昆铁路东侧。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666.7㎡,总建筑面积2430㎡,其中:建设综合用房650㎡,辅助用房180㎡,钢结构罩棚1600 ㎡。
建设内容:购置储油罐4只,每只容量为50m³;单枪加油机6台及消防设施等。项目建设埋地储油罐4个,其中,92#汽油储油罐体1个,容积为50m³;0#柴油储油罐体2个,每个容积为50m³;95#汽油罐体1个,容积为50 m³ 。配套建设加油岛、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汽、环境保护设施、室外消防池和完善的室内消防系统筹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525.7万元,环保投资为24.3万元,占总投资的4.62%。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 工 期 | 运输车辆 | 粉尘 | 加强场区内洒水降尘, 施工车辆密闭运输, 施工场地设置围墙 | 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
施工机械 | 机械尾气 | 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
运 营 期 | 油罐呼吸损失、加油作业损失和油品跑、冒、滴、漏 | 非甲烷总烃 | 油气回收装置 | 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汽车尾气 | CH、NO2、CO | / | 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 | SS | 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回用其他水质要求较低的工序 |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 期 | 油罐清洗 | 油罐清洗废水 | 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 专业单位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 |
生活污水 | COD、SS、BOD5、氨氮、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菜地浇灌 |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 ||
地面冲洗废水 | 石油类、COD、SS、BOD5、氨氮、 | 经隔油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 | |||
固体 废物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 施工人员 |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分类利用;统一收集,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 处置率100% |
运营 期 | 一般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