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报来的《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中(国)-荷(兰)砚山花卉产业双创示范园”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砚农请〔2017〕2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荷(兰)砚山花卉产业双创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
二、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新建。建设地点: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示范园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双创示范园区总占地面积122亩。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功能布局分为设施农业展示区、石漠化治理植物展示区、林果花卉经济展示区及综合服务区。其中,设施农业展示区39.9亩,林果花卉经济展示区14.2亩,石漠化治理植物展示区66.7亩,综合服务区1.7亩。农业设施总面积29024平米(43.5亩)。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县级自筹700万元,招商投资1100万元。
五、建设期限:2017年1月-2018年12月
请接文后,严格按相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