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某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2年7月22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丁仕磊、沈勇兰等执法人员在蚌峨乡小学校门口路段检查时发现,谢某某驾驶云H8Z662号车,该车共计装载6名乘客,经调查,该车是从蚌峨乡科麻出发至蚌峨街上,车上拉了6名乘客,驾驶员谢某某与乘客口头协议好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了每人10元到8元不等的车费,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处罚结果:罚款叁万元整¥30000.0
处罚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8月9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