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要求,抓好《云南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工作任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排查与牌证注销工作。
按照要求,砚山县从《云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调取未按时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共844台,按“灭失、报废、在用、转卖、外籍”五类情形,通过电话逐一核查进行登记造册,并于2024年10月8日-10日按照核查情形,通过短信的形式向机主发放整改通知,限期1个月内到县农机监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在整改限期内共有482台拖拉机机主在限期内拒不前来办理,其中已超出使用年限的110台,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176台,灭失或已无法使用的31台,转卖未办理转移登记的165台。现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拒不前来办理的482台拖拉机进行注销登记并公告牌证、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作废。
请涉及的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如继续使用,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拖拉机所有人(所有人)自行负责。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80号
联系电话:0876-3122620
附件:2024年第五批拖拉机牌证公告作废注销花名册。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