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砚山县干河乡小竜白建筑用白云岩矿等4个采矿权自行废止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16:18:00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31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行政许可有效期满未延续的”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规定,现将存在以上情形的砚山县干河乡小竜白建筑用白云岩矿等4采矿权予以自行废止。采矿权人如有异议,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6-3120290。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附件:采矿权自行废止统计表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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