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月 18 日,本局在 砚山县平远镇新平广场旁游乐场查获(查封)涉嫌为 未经许可生产(安装)的特种设备 的无主涉案财物,具体为:
大型游乐设施(海盗船)1台。
上述财物权利人不明确,本局现予以公告: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本局确认上述财物、接受调查处理、主张相关权利。逾期无权利人确认并接受调查处理的,本局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承办机构: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远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地址: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93号
执法人员: 蒋祖勇 执法证号: 25110230037
李亚美 执法证号: 25110230044
联系电话: 0876-3882789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