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砚山县水务局(21类21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 | 对已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72 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 号)第六条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 号)附件2 第 97 项 | 普遍适用 | |
2 | 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检查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普遍适用 | ||
3 | 坝顶兼做公路检查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普遍适用 | ||
4 | 水利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检查 | 对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新技术、新材料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 普遍适用 | ||
5 | 检测资质检查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 普遍适用 | ||
6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 | 普遍适用 | ||
7 | 招投标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 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 年水利部令第14 号)第七条 | 普遍适用 | ||
8 | 取用水检查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 普通适用 | ||
9 | 影响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水文监测行为检查 | 对在国家基本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建设单位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 普通适用 | ||
10 | 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检查 | 对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专用水文测站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十五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 普通适用 | ||
11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检查 | 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十四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 普通适用 | ||
12 | 水土保持检查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建设单位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三条 | 普遍适用 | ||
13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检查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农田水利条例》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普遍适用 | ||
14 |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普遍适用 | ||
15 | 防汛检查 | 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
16 | 涉河特定活动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普通适用 | ||
17 | 洪水影响评价检查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三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 号) | 普遍适用 | ||
18 | 涉河项目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普遍适用 | ||
19 | 河道采砂检查 | 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河道采砂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普遍适用 | ||
20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检查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类市场主体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 普遍适用 | ||
21 | 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 普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