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民族宗教局关于用民族团结稳定资金支付“2019年党报党刊、购买打印机文件柜、及存量资金的整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10 09:45:23     来源:砚山县民族宗教局 阅读次数:1339

县民宗局接到(砚审决﹝2019﹞13号)审计决定,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布置专门人员进行整改事项。

民宗局于2019年8月31日对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结转2年以上的存量资金8万元上缴国库(县法改局拨入十三五课题研究费)的整改:按砚审决【2019】13号文于8月26日及时将资金上缴国库,附8月9号凭证及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2、扩大支出范围(民族团结稳定资金)的整改:调整使用2019年下半年公用经费支付,调整出来的资金归还原渠道,附8月16号、17号凭证。

3、利息收入:民宗局已于2019年1月将利息上缴国库。

            砚山县民族宗教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