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强化“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以创新森林资源监管的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砚山县森林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砚林督〔2018〕1号文件精神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近日,针对平远镇督察存在问题,我局组成核查小组对平远镇存在的非法图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认非法图斑是否属于非法占用林地或非法采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并对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工作出现的问题,加大查处、打击力度,采取措施,确保问题尽快整改。针对存在为题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公民,依据规定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力量,加大对非法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砍盗伐等案件的打击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破解难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