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蚌峨乡科麻村民委的一老妇人因到地里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采取取保候审。
2018年4月12日,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砚山县蚌峨乡蚌峨林业站电话报称:“砚山县蚌峨乡科麻村委会科周组发生森林火灾,请森林公安局派人前往调查”。接报后,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中队及时开展初查工作,聘请工程师进行鉴定过火面积,鉴定结果出来后于2018年5月2日对该案件立案侦办。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64岁,住砚山县蚌峨乡科麻村委会科周村小组),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时左右,在砚山县蚌峨乡科麻村委会科周组“大濑龙”“小濑龙”山自家的地里烧杂草过程中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46.1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失火罪,李某某于2018年7月24日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