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广南县曙光乡“7·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好州、县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批示精神,7月30日至31日,县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陈招祥带队,组织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高速交巡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平远镇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平远镇政府等单位对平远客运公司、砚山客运公司、农村客运公司和富砚公司砚山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对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台账、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严、台账检查记录不规范、隐患整改未形成闭环、学习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到位、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具体等问题,检查组通过下达检查表对有关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查验收。检查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厉打击农用车载人、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要督促道路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要求,车辆安全带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运车辆不得报班发车,乘客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出站运行,要强化各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