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砚山县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方案
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农村“裸房”(裸房即主体结构建好,但外墙未粉刷,或门窗未安装的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精神,将全面推进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倡导村庄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我县按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住建发〔2022〕9号)文件要求,选取维摩乡作为试点,每个乡(镇)选择一个行政村,从各行政村选择一个村(居民)小组率先开展试点工作(详见附件1)。2023年完成5个乡(镇)的改造,2024年完成5个乡(镇)的改造,2025年全县村庄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4月底完成全县摸排工作)
摸排范围:以乡(镇)为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各地“裸房”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结构、建筑屋面(平屋面、坡屋面)、有合法手续宅基地的“裸房”改造面积和改造资金预算、是否属于重点区域范围内(沿边行政村(社区),城市周边、机场、港口、工业园区周边村庄,云桂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周边村庄,中国传统村落,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为推进一体化整治和风貌改造提升打好基础。
(二)推进“裸房”改造
1.动员部署
各乡(镇)、部门要充分发挥“机关联乡村、党建促振兴”机制作用,将农村裸房风貌提升改造工作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结合起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本地籍公职人员名录库,发动机关干部走前头、做表率的作用,主动挂钩帮助原籍地开展好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各地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成效,在全县范围内有针对性地推广。各乡(镇)要召开动员大会,确定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农村裸房风貌提升改造工作抓,分管领导要熟悉农村裸房风貌提升改造工作相关政策,对工作要安排部署,确保在2022年4月底前部署发动到位。并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村村行动、户户知晓的良好氛围。
2.制定方案
各乡(镇)要根据《砚山县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范围、年度计划、激励政策、保障机制等,有序推进风貌改造提升工作。
3.改造方式
各乡(镇)要分类施策统筹组织进行微改造或保护利用,不得过渡装饰和大拆大建。对结构完整、风貌和谐、质量完好、合规合法的传统民居等房屋应保持现状;严重危及安全、无纪念价值的要清拆整治;对年代久远、局部破损、有地方特色和使用价值的传统民居等建构筑物可加固修缮、活化利用;对无乡村风貌特色、外墙无任何装饰的“裸房”,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外墙抹灰、涂料、喷石漆、贴面砖,改造门窗、加装沿帽、屋顶等方式对外立面整饰或局部进行改造,使民居建筑立面基本整洁、色调基本统一、风格基本协调。
三、领导小组
成立砚山县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
组 长:曹 明 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组长:高铁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成 员:韦述鹰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
李树锋 县自然资源局长
候光福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
郭帅红 县文化和旅游局长
马庆龙 县民族宗教局长
杨丽梅 县乡村振兴局长
杨本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本喜同志兼任,负责处理协调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调度,通报整治情况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细化落实县直部门挂联责任制,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实行工作半月报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检查通报排名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细化部门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优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做好农村工匠和农村建房队伍培训和农房风貌提升改造宣传工作。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县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提供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挖掘传统建筑风貌背后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名人轶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裸房”风貌改造提升注入历史文化内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强化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按村庄规划开展风貌管控和引导工作;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红色遗址以及古驿道等,修缮和改造要严格审批、科学实施,确保如旧。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结合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和乡村示范园的乡村风貌,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并进行外立面整饰,提升新建建筑风貌,使村庄建筑立面基本整洁、风格基本协调;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资金筹措和保障。
(二)加强综合保障
在技术方面,加强农村房屋建设风貌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采取网站免费下载和“送图下乡”等方式提供《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滇东南分册)、《文山州新民居建筑设计指南》《文山州居民建筑风貌提升改造指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协调上级专家指导我县农村房屋建设风貌引导。加强对农村工匠的建筑风貌、技术规范、质量安全的培训,打造一支懂技术、有经验、守规矩的农房建设工匠队伍。在资金方面,结合乡村振兴,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开展农村“裸房”风貌提升改造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将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多方筹措资金,要充分发挥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裸房”风貌提升改造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合法程序承接项目积极参与改造提升工作。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对自己的农村房屋按要求进行风貌提升改造。
(三)强化督促指导
对农村改造新建的房屋,要严格审核房屋外观,确保房屋外墙与整村色调相一致。加强农村建房法律法规宣传和风貌引导,对未按审批内容或无合法建设手续的改造房屋,应立即责令停工并会同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业务人员作为联系人,并把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挂牌督办。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格问责,确保全县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应有成效。请各乡(镇)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送《砚山县农村“裸房”摸底调查统计表》(附件2),自5月起,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每半月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冯安菊,18314430571;邮箱:19409292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