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砚山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8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0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80号)和《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群众,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砚山篇章、促进入类和平进步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靠党的领导、落实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引领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坚持依法治会,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将红十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立足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结合砚山县实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人道宗旨,服务困难群众。积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始终把努力改善最易受损群体境况作为红十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道工作,切实让红十字精神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架好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思想观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学习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科技发展成果,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让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聚焦红十字会治理机构不完善、管理体制未彻底理顺、基层基础薄弱、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强、服务能力水平不高、经费不足等问题,努力在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铲除问题“病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人道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
(三)主要目标
保持和增强县红十字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推进县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组织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二、改革措施
(一)改进治理结构,优化机构设置
1.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履行对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形成理事会决策、执行委员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按照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举产生。
2.增强县红十字会组织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建立县红十字会全县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度。严格审核全县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合理安排全县会员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红十字会会员、青少年、志愿者、工作者和捐赠人的比例。筹备召开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班子。
3.建立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议事决策和工作制度,畅通会员代表民意表达机制,对代表联名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书面答复。建立完善理事、常务理事办实事工作机制,让理事真“理事”、常务理事“经常理事”。
4.加强专业协会建设。探索建立全县爱心联盟协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协会、应急救护培训协会等符合红十字宗旨的专业协会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负责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人道服务活动。
5.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县红十字会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2个部(室)。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和综合文稿等日常工作;赈济救护部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救护、救助(以下简称“三救”)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遗体)器官捐献(以下简称“三献”)工作,承担红十字青少年、红十字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二)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6.改进县红十字会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拓宽县红十字会干部队伍来源渠道,注重基层一线和社会工作经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努力形成一支专兼挂相结合、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7.建设“专职干部+挂兼职干部+聘用干部+志愿者”的红十字工作者队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实现领导班子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的优势互补、有机结合,理事会配备会长1名(由县领导兼任,不占用单位编制),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兼职副会长2名(不占用单位编制);监事会配监事长1名(由县级其他部门正科级领导兼任,不占用单位编制),专职副监事长1名(副科级)。兼职干部在领导班子所占比例达57%。
8.加强红十字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围绕红十字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积极探索培养选拔认证县红十字会救援队员机制,打造红十字专业化救援队伍;积极探索培养选拔认证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机制,打造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专业化师资队伍;积极探索培养选拔认证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员和器官捐献协调员机制,打造“三献”宣传协调员队伍。
9.建立县红十字会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联各乡(镇),指导和推动乡(镇)红十字工作,每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和工作不少于60天。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和面对面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红十字工作创新
10.培育红十字人道工作品牌。紧紧围绕红十字工作职责,精心筹划和培育受群众欢迎、有实效接地气、可持续发展的品牌项目,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实施好“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儿童大病救助”“募捐箱救助计划”等品牌项目,吸引、聚集更多的人道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扩大人道救助覆盖面。
11.创新募捐筹资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筹资理念和筹资方式,通过推介人道救助和服务项目开展募捐筹资,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载体开展募捐筹资,推进“互联网众筹”“99公益日”等网络募捐品牌建设,形成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筹资工作新格局,促进入道救助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2.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加强红十字会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实施人道援助项目;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参与救灾、防灾和减灾工作。
13.巩固拓展特色工作。继续开展贫困肢残患者假肢安装与康复项目,拓展少数民族的救助服务项目建设,造福更多的少数民族贫困人群。
(四)大力宣传,加强公信力建设,提升人道服务能力
14.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坚持从严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前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
15.强化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做好紧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聚焦全县灾害多发的实际,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创新工作载体,切实提高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切实维护人的尊严和最易受损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6.参与承接政府转移的民生项目。立足红十字会在紧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志愿服务、青少年工作等方面的优势,依照法定程序,部分承接政府的民生项目,积极探索红十字会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新途径,探索服务群众工作的新模式。
17.推进网上红十字会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与思维,增强互联网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资源动员、品牌传播等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推动互联网与红十字事业的融合,打造集红十字捐赠款物管理、人道救助项目管理、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网上群众工作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推进网上救护学堂、网上捐赠等工作,实现红十字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构建“互联网+红十字会”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网上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8.推进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捐赠人参与项目实施的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各级人大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执法检查和政协对红十字工作的视察指导。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公众和捐赠者交出放心账、明白账、廉洁账,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公众满意,通过实实在在行动,使红十字会的公信力持续提升。
19.加强红十字重点宣传工作。结合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博爱周、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救援工作,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专兼职干部和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人道传播,普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红十字会职能职责及主要工作,大力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入物和感人事迹,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
(五)加强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20.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发挥红十字会基层阵地作用。在乡镇、村(社区)积极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在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积极发展红十字团体会员,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做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红十字基层阵地的服务功能,使其成为基层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
21.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红十字运动。改进会员管理工作,实现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搭建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爱心人士服务社会的平台;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红十字运动,推动“探索人道法”进学校课堂,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人道主义教育;健全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制度,提高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的规范化水平;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能力建设,按专业分领域制定服务标准,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社区等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
(六)加强党的领导,加大党委和政府对红十字工作的支持力度
22.在乡(镇)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明确红十字会工作的分管领导,及时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红十字会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红十字事业更好地服务群众。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内容。
23.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3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文政发〔2014〕57号)精神,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每年将红十字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三献”工作宣传、志愿服务等经费不低于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对108个村(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开展红十字会工作经费每年每村给予1000元补助(共计10.8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工作正常开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红十字会的改革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进行。县红十字会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动力,在推动改革措施落实上持续用力。
(二)稳步有序推进
县红十字会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进改革,确保3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三)强化督促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动乡(镇)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县红十字会要加强对改革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定期对改革进展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