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完成非4类无能力改造户危房改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非4类无能力改造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同时各乡镇要将非4类无能力改造户在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单价过高、工程量不实、工程质量未达标等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后按照一户一方案拨付资金。拨付给施工队的资金务必要求施工队提供所有工人的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与农户签订的改造协议等),确保工人能拿到务工报酬。拨付给农户的资金要按照一户一方案支付到改造户的“一卡通”或“一折通”账户,农户必须建新拆旧方可享受建房补助。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
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请各乡镇将本次分配进行公示,并收集补助花名册、银行代发成功流水名册、公示图片台账,备查。本次财政共下达资金6000万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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