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多维猕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期进行申报案
案件情况: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结果:罚款伍佰元整¥500.00。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江那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指挥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砚山县多维猕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期进行申报案
案件情况: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结果:罚款伍佰元整¥500.00。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江那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指挥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