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2年第四季度涉旅案件信息公示(第11件)
发布时间:2022-12-22 15:17:46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2153

砚山县多维猕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期进行申报案 

案件情况: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结果:罚款伍佰元整¥500.00。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江那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指挥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