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3 09:40:5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1682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

52户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砚市监告公送字〔2020〕第03

 

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

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营业执照。因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从事经营活动,停业多年,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砚市监罚字〔2020〕第1-34号)无法直接送达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为此,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向砚山梓晨欣粮业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实施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上述决定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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