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27 16:34:54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次数:2437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日趋严重,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有效预防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经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打击非法贸易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启动一级勤务模式,并于1月24—27日分别到野生动物饲养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地对野生动物饲养、销售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向业主发放《拒吃野生动物倡议书》,倡议全县广大市民,拒吃野生动物,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争做生态文明宣传员,积极监督举报,争做保护生态好卫士。

921b2dc72ed34dc081512b0a25e8d9f5.png

ecf014438883476cabd821b01891ded2.jpg

截至目前,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森林公安局共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5次,出动车辆10台次,出动人力、警力50余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5处,检查花鸟市场5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家,检查餐饮场所3家,检查农贸市场9处,宣传报道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重点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377c02ad313846f4af0e280419d08c27.jpg

075c33f629b543ec8c68c421b98d6d7b.jpg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呼吁,要遵守法律法规,争当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做到不捕不猎野生动物,不卖不买野生动物、不运不吃野生动物,不购不用野生动物皮毛、牙骨等制品,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