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曝光!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批“特供酒” 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0-15 17:21:39     来源: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和销售“特供”“内供”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深挖源头,斩断违法链条,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中查办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砚山县阿猛镇某某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龙府®迎宾王子酒案

2024年3月15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发现,砚山县阿猛镇某某超市经营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清龙府®迎宾王子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虚假)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 

案例二:砚山县阿猛镇某某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谷雨梦®国宴迎宾酒、国宴珍藏酒案

2024年3月15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发现,砚山县阿猛镇某某商店经营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谷雨梦®国宴迎宾酒、国宴珍藏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虚假)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

案例三:砚山县维摩乡某某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井 ®酱香型白酒(建党100周年国宴酒)案

2024年3月15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发现,砚山县维摩乡某某超市经营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井® 酱香型白酒(建党100周年国宴酒)、懐赖®茅台镇国宾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虚假)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

案例四:砚山县维摩乡某某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怀长征®盛世国宴酒案

2024年3月15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发现,砚山县维摩乡某超市经营销售的怀长征®盛世国宴酒、怀长征®茅台镇国宴酒、怀长征®国宴壹号酒、谷雨梦®国宴迎宾酒外包装上有“国宴”宣传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虚假)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