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3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1:30:53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2421

春季万物复苏,气温回暖,多种病原微生物在春季滋生繁衍,各类传统小食、时令野菜、野果等陆续上市,食物中毒风险增加,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砚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特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一、预防“吊浆粑”类食物中毒。鉴于食用发酵米面食品容易引发米酵菌酸中毒,且中毒后无特效救治药物,病死率高,建议谨慎制作和食用此类食品。如一定要制作发酵米面食品,务必注意勤换水,保持卫生,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如发现食品出现红、绿、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切记不能食用,食用发酵米面食品后,一旦发生身体不适,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早就近到正规医院(卫生院)就医。

二、预防食用野菜中毒。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不熟悉、难以识别或来源不明、有异味、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用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菜。不生食野菜,野菜需要经过浸泡、蒸煮、烹调等方式处理后再食用。不要盲目迷信某些野菜的“养生”“药用”“治疗”功效。应注重食物多样性和膳食平衡,不宜多吃或单一类型大量食用。比如:车前草食用过量可能引起抽搐,蒲公英、鱼腥草食用过量可能引起胃寒者胃痛,马齿菜食用过量可能引发低血糖症状。

三、预防食用野果中毒。外出游玩时不要随意采摘野果食用,对于一些记忆中曾吃过的野果,也不要大量采食,避免有些有毒的野果会形似可食用的野果,从而造成中毒。一旦发生误食野果中毒,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并带上已吃过的野果标本,以便医院正确判断中毒植物的毒性,使用不同解毒剂对症处理。

四、科学合理膳食严防食物中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提供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亚硝酸盐加工的高危食材。

五、预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校(园)长会议、全职会、教职工例会、安全专题会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食品留样,加强清洗消毒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农村“宴席”等承办群体性用餐单位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严禁加工四季豆、扁豆、东北油豆、发芽土豆、野生菌等高危食材。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七、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进一步做好“吊浆粑”、野菜、野果等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机构对病情严重、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动员病人转院治疗。

八、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吊浆粑”、野菜、野果等食物中毒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切实提升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食用“吊浆粑”、野菜、野果等食物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传播正确、科学的卫生健康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级两个责任包保干部要对所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管协作,及时报告情况,相互通报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十、加强自我维权保护自身利益。提醒消费者就餐时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购买食品或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做到适量点餐,杜绝食品浪费。食用食物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或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砚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