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结合《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时组织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工作组、技术指导组的有关人员。
于2020年1月30日至今,对全县辖区内的9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进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一是养殖种类是否按行政审批种类养殖;二是否有未经许可销售人工养殖野生动物情况;三是定期消毒措施是否到位,防护措施及物资、药品储备是否充足;四是有无人与动物隔离设施;五是防逃设施和措施是否可行;六是聘用兽医是否履职定期检查养殖野生动物疫病情况及相应记录。通过详细检查后,发现的存在问题,当场要求单位业主限时整改,并反馈县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