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08:54:18     来源: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5037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砚山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初方案)》(砚政办发〔2022〕10号)、《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砚财整合〔2022〕1号)文件,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实施43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30户7度抗震设防项目相关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实施43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30户7度抗震设防项目相关任务补助,同时各乡镇要将实施43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30户7度抗震设防项目按要求编制“一户一方案”(改造后的房屋必须达到7度抗震设防技术要求),并把“一户一方案”报县住建局审核。

二、拨付给施工队的资金务必要求施工队提供所有工人的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与农户签订的改造协议等),确保工人能拿到务工报酬。拨付给农户的资金要按照“一户一方案”支付到改造户的“一卡通”或“一折通”账户,农户易地新建的房屋必须把原来危旧房屋拆除后方可享受补助政策。

三、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和7度抗震设防项目相关任务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本次补助标准:

1.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共补助605万元,1.4万元/户,项目必须于今年11月底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

2.7度抗震设防项目共补助36万元,1.2万元/户,项目必须于今年11月底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

五、请各乡镇将本次分配进行公示,并收集补助花名册、银行代发成功流水名册、公示图片台账,备查。

 

附件:砚山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附件:

 

 

砚山县 2022年度涉农资金641万元分配表

序号

乡(镇)

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432户房屋改造(户数)

资金分配(万元)

2022年7度抗震设防项目30户(户数)

资金分配(万元)

合计资金(万元)

备注

1

阿舍乡

61

85.4

7

8.4

93.8

 

2

平远镇

196

274.4

2

2.4

276.8

 

3

稼依镇

7

9.8

0

0

9.8

 

4

维摩乡

5

7

1

1.2

8.2

 

5

江那镇

5

7

2

2.4

9.4

 

6

盘龙乡

96

134.6

1

1.2

135.8

 

7

八嘎乡

1

1.4

10

12

13.4

 

8

蚌峨乡

5

7

0

0

7

 

9

者腊乡

33

46.2

0

0

46.2

 

10

干河乡

0

0

0

0

0

 

11

阿猛镇

23

32.2

7

8.4

40.6

 

合计

432

605

30

36

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