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印发《砚山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41220-532622169757
  • 文 号砚工商联发〔2024〕1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工信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12-20 16:19: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砚山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        砚山县财政局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 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 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 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和《云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商市建〔2021〕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4〕12号)以及《文山州 2024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商联发〔2024〕16号)等文件要求,为开展好砚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持续完善农村商业体系,进一步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砚山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采取整体推进的方式组织实施。支持的项目数量≥6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1个;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5%;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均达100%;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均≥全省;支持项目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1%;服务对象对支持项目的满意度(每个项目满意度的算数平均值)≥85%。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 

2021年,根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砚山县确定为基本型。到2024年末,力争达到增强型。 

二、工作重点和支持方向 

砚山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坚持“补齐短板、打造示 范”的原则,突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县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对成效明显且有示范效果的项目,标示“县域商业示范项目”标识。

(一)培育一批县域示范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支持数字化、连锁化、集采集配转型升级,实现做强做优。该项内容支持不少于1家企业。

(二)建设改造一批示范乡镇商贸中心。重点支持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基本实现《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明确的标准和功能。该项内容支持不少于1个乡镇商贸中心。

(三)建设改造一批示范乡镇农贸市场。重点支持企业或乡镇人民政府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基本达到《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该项内容支持不少于2个市场。

(四)建设改造一批乡村快递物流配送示范网点。重点支持企业配备货架、配送车、智能取件终端等设施设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支持联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协同推进“一村一站”建设、发展共同配送。该项内容支持不少于10个网点。

在完成支持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支持财办建〔2022〕18号文件和《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明确的其他支持内容。

三、资金安排 

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共计810万元。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启动阶段 

由县工信商务局牵头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题调研,完善修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广泛征集项目,对申报项目进行“查违”、“查重”,开展项目评审,遴选项目上报省、州审核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重点实施阶段 

按上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组织做好项目实施主体的进度检查、绩效目标辅导工作,提升项目投资与建设的匹配度,成熟一个,验收一个。 

(三)验收评价阶段 

2025年3月31日前,项目完成验收率达60%以上,资金拨付率达60%以上。 

2025年10月31日前,项目完成验收率达100%以上,资金拨付率达10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的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选择项目、确定企业、推进建设、组织验收、拨付资金和报送信息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对中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主体责任,按照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细化明确支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资金安排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由县工信商务局上报州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方可调整。 

(三)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设立项目建设台账,明确承办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计划投资总额等事项。县工信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实施验收,出具验收报告,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加强监督考核 

将县域商业建设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内容,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实行问题通报和曝光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根据我县实际,在事前、事中、事后引入审计、财务、监管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把关、监督和审核,避免资金使用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有效防范风险。

(五)加强信息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发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信息。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各主管部门加强对上报信息审核把关,在依法保护企业信息权益和安全前提下,妥善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公开,自觉接受政府、企业和社会监督。 

(六)做好经验总结 

项目实施主体要认真总结经验,定期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 

六、附表 

2024年砚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砚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主管部门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砚山县财政局、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资金

810万元

总体目标

目标1: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企

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典型。

目标2: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快递 物流站点,逐步提高县乡村商业网点覆盖率,扩大农村电商和快 递物流配送服务覆盖面,稳步提升流通效率,持续降低流通成本。

目标3: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县域现代流通供应链,工

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更加顺畅。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的项目数量

≥6 个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

≥1 个

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5%

质量指标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

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

均达 100%

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提高

 5个百分点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与全省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对比

高于全省增速

社会效益

支持项目促进农民增收

效果

明显

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支持项目的满意度(每个项目满意度的算数平均值)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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