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特聘农技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41121-532622167737
  • 文 号砚农通〔2024〕28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4-11-21 09:42:00

各乡(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增强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助力我县农民增收致富,解决我县农业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科技支撑,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砚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我局制定了《砚山县2024年特聘农技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4年特聘农技员实施方案

 

为增强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助力我县农民增收致富,解决我县农业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科技支撑,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砚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农户致富的技术服务力量,支撑地区走出一条人口参与度高、特色产业竞争力强、农户增收可持续的产业路径,为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特聘计划的实施,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成立特聘农技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昌继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登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洪文  副局长

成  员:冯由飞  局办公室主任

余建萍  局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股长

饶自跃  局畜牧兽医渔业股股长

罗金超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思贵  县畜牧推广站站长

陈  丽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研究员

特聘农技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余建萍任主任,陈丽为办公室人员,负责特聘农技员的聘用、考核、薪酬等日常工作的管理。

三、特聘原则

特聘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聘,特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人员须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和管理特色产业。

四、特聘条件

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五、聘任数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州农业农村局的指导性计划,结合砚山县的实际情况,我县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6人,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设置:玉米产业2人,蔬菜产业2人,羊产业2人。

六、招募程序

按照公开发布需求、个人申请、乡镇推荐、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投票确定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合同的程序开展工作。公告公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政策待遇

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24000元/年,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

八、主要职责

特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 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带动农户发展致富等要求,一是为县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脱贫农户和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扶持;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支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特聘计划顺利实施。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特聘计划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特聘计划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妥善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聘计划实施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结合特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

(三)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特聘农技员的先进事迹,扩大影响成效,营造支持特聘农技员服务基层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

 

附件:1.砚山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制度

2.砚山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个人申请表

3.砚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特聘农技人员技术服务合同

4.特聘农技人员技术服务绩效目标考核表

 

附件1

砚山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云农办科〔2018〕2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农户致富的技术服务力量,支撑地区特色产业竞争力强、农户增收可持续的产业路径,为农业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特聘计划实施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副组长,以产业股室及站所为成员的特聘农技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条  特聘农技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聘农技员的聘用、考核、薪酬等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以县域内主导产业的技术需求为前提,原则上每个主导或特色优势产业,可招募2名特聘农技员,岗位人数设置以省州每年下达数为准。

第五条  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第四章 招聘条件及任务

第六条  特聘农技员需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第七条  特聘农技员需根据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等要求,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县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脱贫户和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 招募程序

第八条  特聘计划实施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农技推广工作的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和招募标准。按照公开发布需求、个人申请、乡镇推荐、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投票确定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的程序开展工作。公告公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公开发布需求  农业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聘岗位、招聘范围、职位要求、薪酬标准、履职权利与义务、聘用期限等内容。

(二)个人申请  申请特聘岗位时需要提交《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同时附页说明拟设岗位的必要性、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薪酬预算、聘用方式和拟聘用期限等内容。

(三)乡镇推荐  由个人申请后提交《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到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岗位职数推荐到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特聘农技员工作领导小组。

(四)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投票确定人选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特聘农技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镇推荐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评估,组成5人工作组对特聘农技人员进行评选,按产业岗位需要人数,确定特聘农技员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订服务协议  根据领导小组评估的结果,经公示期满后,确定特聘农技员。农业农村部门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服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建立特聘人员专项人事档案。

第六章 聘用合同

第九条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过程进行规范。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位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不参加农业部门的非技术服务类工作。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十条  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应对所有特聘人员建立专项人事档案,包括特聘人员名册、绩效考核、业绩证明、薪酬记录、聘用合同等。

第九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砚山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个人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半寸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


有何

特长


联系电话


QQ



应聘岗位


简历


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应聘人员

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资格

审查

意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同意推荐。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砚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特聘农技人员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乙方:      

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解决地区产业工作中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及任务

  1.围绕主导产业提供政策扶持、市场拓展、品牌培育等相关资讯服务。

2.负责指导农业农村系统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3.做好本县主推技术筛选与推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工作协调,开展工作督导,落实扶持政策,总结和推广本县的工作经验。

5.负责对特聘农技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帮助农户发展特色产业。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户和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每人包联3个产业发展村,结对3户以上脱贫户进行技术精准扶持。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本县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4.宣传农业政策措施。宣讲农业惠农政策、产业扶持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农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服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纪律,每年上报特聘农技员开展服务工作总结材料,按期完成签订的工作任务。

三、政策待遇

特聘农技人员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颁发聘书,经考核合格,发给岗位补助24000元/年/人,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绩效目标考核表附后)。

四、此协议有效期(2024年10月—2025年9月底)。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特聘农技人员技术服务绩效目标考核表

    考核对象                                         考核日期: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服务数量

服务效果

评分标准

得分

包村联户发展产业(20分)

脱贫村、脱贫户,档卡户

包联3个以上产业发展村,结对3户以上脱贫户

每个脱贫村至少有一项特色产业,至少有一个经营主体带动,结对脱贫户至少发展一个以上特色产业。

A.包联1个脱贫村得5分,2个村得8分,3个以上村得10分;B.结对1户脱贫户得5分,2户得8分,3户以上得10分。


开展技术指导服务(30分)

脱贫户,种植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

积极做好农业现场指导和在线解答技术难题服务,推广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年均现场指导10次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现场指导3—5次得10-15分;6—8次得15~25分,10次以上得满分。(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60%的此项为0分)


宣传强农惠农政策(30分)

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户

结合自身专业特性,配合地方政府和县乡开展产业培训,积极宣传产业强农惠会政策,年均参与各类培训3次以上。

特聘农技人员至少参与部门和政府组织培训3次。

参加培训1—2次得10~15分;3次以上得30分。


推广中国农技推广APP及云农12316“三农”综合服务平台(20分)

 

种植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

安装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云农13216“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并向种植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使用20人以上。

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云农12316“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发布日志和农情上报每月不少于1期,年向种植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使用10人以上。

1. 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报日志和农情上报年12期以上得10分;每少1期扣1分,扣完为止。

2.年向种植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云农12316“三农”综合服务平台10人以上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经考评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等次(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

考核组签字:

合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