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跨越发展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2021-07-10-00000002
  • 文 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 发布时间2021-07-10 11:40:1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18〕181号)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提升职业教育育人功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跨越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盘活砚山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把职业教育摆在砚山教育事业改革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就业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需求为导向,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推动全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促进砚山经济结构调整、服务重大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确立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教育办学模式,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学校与专业布局优化合理,发展规模适度,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职业教育强县。

(二)具体目标

——发展基础更加坚实。2022年努力推动县职中二期工程建设落地,十四五期间实现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全达标,进一步夯实全县职业教育发展基础。“十四五”时期实现县职中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左右,在全州率先办成“万人职校”。

——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到2021年,整合县域职业教育资源,以县职中为主体组建县级职教中心,探索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1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达7:3,2023年实现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达6:4,“十四五”末实现高中阶段招生普职大体相当,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种教育类型发展更加协调。

——质量水平大幅提升。不断完善办学条件,落实“三教改革”,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师资队伍持续优化,提高优质专业占比,办学质量显著提升,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和终身成长需要,把职业教育打造成砚山高中阶段教育“三张名片”之一(普通高中、体艺高中、职业高中)。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将县职中建设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发展动力更加强劲。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十四五”期间组建职业教育产业集团,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

1. 着力改善办学基础条件。一是推动县职中二期工程建设。依据“十四五”教育规划,在县职中校址西面新征土地400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增加职业教育学位5000个,为创办“绿色铝”产业相关专业创造基本条件。二是推动县二中向中等职业学校转变,以增加全县职业高中学位,夯实职业高中发展基础。

2. 整合县域职业教育资源。在县职中组建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由县委深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组织,统筹县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妇联、残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开展政策所需学习培训,由职教中心组织开展再就业教育、社区教育、开放学习、成人教育等工作,承担全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和统筹全县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全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3. 扩大职业高中招生规模。建立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县域内各初级中学,招生名额适当向县域内农村学校倾斜,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落实初级中学送学机制,力争初中毕业生100%送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4. 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多元化,根据市场需求和适应砚山产业发展增设相关专业,与高水平高层次院校开展相关专业办学合作,以提升办学吸引力和办学质量。支持职业教育学校与省内外大专院校开展“2+2”、“2+3”、“3+2”等多形式合作,学籍、学制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合作办学收益纳入职业教育改革专用账户管理使用。

5. 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支持职业教育学校单独举办或者与行业企业共同举办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企业、职业教育机构或者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弥补校舍、师资、资金等办学要素短板。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改革,“十四五”期间探索组建1个县级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展企业化管理,集团化办学。

6.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激励机制。推动建立有利于调动学校积极性、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一是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取得的预算外的50%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20%以上(含20%)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超过30%(含30%)用于职业学校改革的外聘人员、专业实训教师、学生管理教官、后勤服务等人员工资及教职工绩效工资等。二是职业教育学校为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及劳动技术教育、保学送生等提供物资、技术支持和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三)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7. 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一是职业学校设置的新专业原则上必须充分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引入企业实质性参与。二是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三是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激励政策和市场化方式将企业生产要素转化为教学资源,合作开发校本教材、精品课程。四是共同促进招生就业,可采取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等方式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8. 推进校企合作。鼓励职业教育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探索与砚山“绿色铝”产业相关企业开展合作。一是校企共同构建“1+1”(企业技师+学校教师)高水平、结构化教师创新教学团队,推行现代学徒制,形成“课堂在车间、工厂在学校、产品即作业”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将企业转化为学生的“第二课堂”。二是将能工巧匠转化为专业课教师,制定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三是职业教育学校可以使用办学经费自主聘用工厂或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老技师等人员作为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是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砚山县职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管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县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达标提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教体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开展日常工作。三是建立砚山县职业教育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管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为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职责和任务。

(二)经费保障。

严格执行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确保上级到位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县级教育费附加的30%足额用于发展职业教育。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用账户,账户资金来源主要为: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社会培训、社会捐赠等预算外收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用账户资金及上级经费合法合规使用。

(三)纪律保障。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强化联动,全力助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对工作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督察室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