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1301000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深化妇联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与大局脱节、与群众脱离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女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
2.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妇女群众需求,确定妇联工作任务,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发挥妇联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代表妇女群众参与全州社会和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
3.加强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工作覆盖面、扩大组织影响力;整合资源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
4.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评选先进典型,弘扬先进文化,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广大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女性终身教育。
5.广泛了解、收集妇情民意,反映妇女儿童诉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6.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领妇女参与改革发展,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管理和女性人才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7.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相关家庭服务。
8.加强网上妇联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
9.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开展同各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
10.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妇儿工委办”)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引领彰显“新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任务,突出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将党建工作和妇建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党建工作与妇联工作深度融合,擦亮“架好联心桥 当好‘娘家人’”的党建品牌。以“文山之干”找准妇联所能,扎实开展“对标对表、争创一流”、“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致力于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发挥“巾帼宣讲团”等主力军及网络新媒体等主阵地作用,以“文艺+宣讲”“朗诵+宣讲”“榜样+宣讲”等方式,线上线下开展巾帼大宣讲26场次2605人次。在妇联官微“七乡妇儿之声”推送发布各类稿件312篇。引领广大妇女与党同心同向同行,汇聚形成“巾帼心向党”的强大力量。
2.服务发展大局再上“新高地”。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找准妇联工作与中心工作契合点,以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技能、送健康“五送”活动为抓手,在服务大局中促进妇女发展。2023年共发放“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3850000元,扶持创业妇女20人;联合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局、电子商务中心举办妇女创业培训7期318人次。发放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12人120000万元,省级“两癌”救助3人10000元,联合县妇幼保健院完成“两癌”筛查15747人。
3.关爱妇女儿童对标“新刻度”。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全力落实“五项机制”,强化基层维权服务,织密“妇女儿童立体保护网”,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三访四察五送”等活动,发挥妇联执委、村妇女小组长、巾帼志愿者、律师等群体作用,全力防范化解家庭婚姻矛盾纠纷。全县各级妇联共走访家庭37893户12595人,其中:走访留守儿童8309人,孤儿270人。走访两新组织、企业30家。共接待来信来访29件,已成功调解24件,正在办理5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份。“春节”“六一”等节日关爱慰问684人300000余元,联合江苏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暖冬送关爱”慰问活动,为500名留守儿童、困难学生送去价值150000万元的关爱物资。深入开展“春蕾计划”、“关爱计划”助学,共发放助学金39000元。全县189名实质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爱心爸妈”结对帮扶450名留困儿童,共有92名领导干部入户关心关爱结对儿童212名。目前我县各类爱心爸妈共1103名,共结对帮扶留困儿童3012名。
4.聚焦家庭建设展现“新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引领社会文明和谐新风尚。2023年共获评省级清廉家庭1户,最美家庭2户,绿色家庭和健康家庭各2户,州级最美家庭和绿色家庭各4户。评选县级2023年度“最美家庭”“清廉家庭”“绿色家庭”各10户,“健康家庭”88户。在全县开展“晨起五件事”、“叠被子、收衣物”行动,专项培训81场次7652名妇女群众。完成6288名“巧媳妇”评选。有家庭教育讲师31名,家庭教育骨干52名,108个村(社区)100%建立家长学校,线上线下开展家风家教宣讲活动16场2200人次。联合县文旅局、团县委、江苏江南实业集团、砚山积嘉户外俱乐部组织100名单身青年男女参加“七夕寻缘·爱在七乡”联谊交友活动。
5.妇联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大力推进妇联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认真落实《文山州2023年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文妇通〔2023〕9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在上年开展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在乡(镇)、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及其他各类基层妇联建立健全基本组织、配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已完成规范化建设53个,其中村(社区)妇联29个,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20个,两新组织及其他妇联组织4个。同时,按照省州妇联的要求,主动作为发动全县各乡镇、商会、协会,紧紧围绕当前经济发展目标,以服务企业为己任,完成新建“两新”组织妇联30家,目前全县共有“两新”妇联66家,有妇女人数7548人,执委328人,主席66人,副主席95人,妇女代表871人。
6.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组织学习省、州、县纪委监委下发的典型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开展以“清风拂砚 文化叙廉”为主题的廉洁文化专题教育,并围绕“清风拂砚 文化叙廉”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妇联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案例警示教育6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7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3次。二是对照《砚山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清单》及上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全面盘点,补齐短板弱项,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家训家教家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20场2500余人次,评树2023年砚山县“清廉家庭”10户。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加强民生热点、突发事件、敏感案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做好妇女领域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县妇联“七乡妇儿之声”、妇联微信公众号、妇联官抖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2023年,在妇联官微“七乡妇儿之声”推送发布各类稿件312篇。
8.强化普法宣传,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保密工作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国家安全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强基、国家安全、保密宣传、妇女权益维护、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份。抓实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接待来信来访29件,已成功调解24件,正在办理5件。今年共向县国安委办报送信息3篇,调研报告1篇。
9.持续助力人才工作,抓好统战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做好统战工作与妇联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统一战线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壮大统一战线主流思想舆论阵地。2023年,维摩乡长岭街村委会书记兼主任聂应菊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江那镇嘉禾社区妇联主席何娟荣获“上年度云南省最美妇联执委”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和权益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砚山县妇女联合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815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8154.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7793.39元,下降10.58%,下降的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048.19元,增长8.66%,增长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80841.58元,下降100.00%,下降的原因是:本年暂收的两癌救助补助列在往来款,上年是在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1733.71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224.31元,占总支出的91.03%;项目支出127509.40元,占总支出的8.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0634.05元,下降10.15%,下降的原因是:劳务费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556.55元,增长8.70%,增长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64190.60元,下降67.45%,下降的原因是:春节慰问费和两癌救助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422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0651.59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572.72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509.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工作经费5010元;上年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专项经费31000元;2023年度妇女儿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8718.9元;2023年度“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经费10000元;春节慰问费50000元;农村劳动力转移、统计调查工作经费及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12780.5元;2023年度省级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15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增加113048.19元,增长8.6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466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44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76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2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00元,增长1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00元,增长13.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少年儿童之家和家长学校融合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少年儿童之家和家长学校融合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产生1次接待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993.05元,比上年增加25188.07元,增长24.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91738.04元,其中,流动资产30793.1元,固定资产60944.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07.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07.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慰问先进妇女和贫困妇女70人,每人500元,贫困留守儿童50人,每人300元,共50000元。(2)补助“两癌”患者3人,补助阿猛镇黑所组110号的季发玉3000元,补助平远镇上营小组3号王连芬4000元,补助盘龙乡白泥井组73号张汝翠3000元。
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的原因:年初未预算全州少年儿童之家和家长学校融合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的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6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州级、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1301111
砚山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40820053809630.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