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0 08:49:37     来源:县检验检测所 阅读次数: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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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检验检测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粮食粮油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3.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4.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工作。

5.建立全县检验检测信息动态数据库,为产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评价、许可、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委托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服务。

6.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检测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省州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检测任务474个、监督抽查检测任务200个。截至2023年12月30日,完成例行风险监测检测390个批次(其中:蔬菜284个、水果106个),完成率100%;完成监督抽查检测200个批次(其中:蔬菜108个、水果92个),完成率100%。二是持续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科学规范、持续提升”的理念,积极参加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全省2023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认真完成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已按规定将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图谱等有关材料报送省级相关部门。三是持续加强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通过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学习和“走出去”学习取经的方式,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5期33人(其中:参加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内审员及资质认证业务培训1期7人次,中心内部集中学习4期26人次),通过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书7人(其中:内审员证书4人,授权签字人证书1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1人,质量监督员证书1人);8月份由领导班子带队,组织业务骨干到大理州祥云县、楚雄州和丘北县等先行先试县(市)学习交流业务知识,借鉴成功经验。

2. 抓实“七城创建”网格包保工作。根据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和健康县城创建重点任务清单及迎检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网格区域内环境卫生、五小行业、五堆十乱进行整顿,同时宣传文明条例和卫生健康相关知识,认真落实“单位包片、个人包店”责任,做到真包真保。今年以来,共开展文明行为劝导约180人次、环境卫生整治90余次,参加活动累计数350人次,清理破旧广告150余条、发放文明健康宣传资料300余份。

3.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每月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为契机,党员干部带头,先后深入维摩乡倮可者村委会、稼依镇小石桥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村容村貌和农户庭院卫生整治,重点对五堆十乱、农村垃圾、裸露粪坑粪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扛实挂包单位责任,全力推进绿美建设工作。截至12月30日,共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21期,累计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20人次。

4. 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迅速派出1名班子成员和2名工作人员下沉到稼依镇小石桥社区配合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小石桥社区扎实开展耕地流图斑整改等工作。

5. 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根据普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挂包帮”和城区网格责任片区,协助村、社区开展婚恋家庭矛盾突出人员、邻里关系纠纷、精神病患者、刑释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人员排查;采取入户一对一宣传、张贴海报、发放普法读物、推送宣传解读视频等宣传方式,向村社区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法治素质。今年以来,入户一对一宣传200余次,累计发放《普法进万家》《文山州强基础补短板普法读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强基宣传读物250余份,张贴普法强基宣传海报30余份,在村、社区居民微信交流群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接到“客服”来电,男子险遭损失》《我与宪法零距离》法治宣传解读视频和《普法强基每日一典》系列短视频等内容。二是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和“6月安全生产月”等重点节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实验室、水质检验检测实验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单位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单位的会务、文秘、人事工资、资产财务、档案管理、后勤管理、督查检查和保密等工作。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价、检验等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现场抽验等工作;负责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抽查检测,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整理;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技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技术、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参与食品药品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产地安全监督抽验工作,提供质量安全预警信息,防止不合格农、畜产品进入消费领域;负责农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工作,出具科学公证的检验检测数据,参与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具科学公证的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参与农药兽药饲料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水质检验检测实验室:承担全县生活饮用水、污水、雨水等水质的取样、分析、检测等工作;负责化验室剧毒品试剂、危险物品及其他玻化剂的申购、保存、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统计报表的编制、保管、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台账,参与水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纳入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4081.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4081.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391449.11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2632.69元,增长35.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2632.69元,增长35.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安排调入人员具体如下:砚组通〔2023〕34号文件调任2人、砚组通〔2023〕31号文件调入1人、 砚人社发〔2023〕26号文件调入1人、文人社发〔2023〕18号引进1人,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变动导致收入支出增加;根据砚政复〔2023〕347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开办及农产品检验检测业务经费的批复,拨入资金指标374700.00元用于安排2023年检验检测运行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4081.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182.80元,占总支出的88.59%;项目支出214899.00元,占总支出的11.4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391449.11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2632.69元,增长35.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8669.69元,增长39.04%;项目支出增加23963.00元,增长12.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安排调入人员具体如下:砚组通〔2023〕34号文件调任2人、砚组通〔2023〕31号文件调入1人、 砚人社发〔2023〕26号文件调入1人、文人社发〔2023〕18号引进1人,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变动导致收入支出增加;根据砚政复〔2023〕347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开办及农产品检验检测业务经费的批复,拨入资金指标374700.00元用于安排2023年检验检测运行经费支出。截至2023年年末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经费及机构开办时欠款共计使用财政实际支付资金214899.00元。剩余资金指标已于2023年年末由财政统一收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9182.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1618058.70元占基本支出的9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24.10元,占基本支出的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24.10元,占基本支出的3.06%。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安排调入人员具体如下:砚组通〔2023〕34号文件调任2人、砚组通〔2023〕31号文件调入1人、 砚人社发〔2023〕26号文件调入1人、文人社发〔2023〕18号引进1人,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89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检验检测运行经费支出214899.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0%。与上年190936.00元相比,增加24052.00元,增长12.60%,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培训、设备购置,仪器设备检定维护、专用材料采购。其中人员培训9146.00元、设备购置87135.00元、专用材料采购98771.00元、办公经费19847.00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承接2023年县级农产品蔬菜、水果例行监测定量检测任务和监督抽查检测674次批次。较上年415个检测批次增加259个批次,检测数量增长62.41%,检测数量增多,检验检测耗材增加,故检测运行成本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081.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92632.69元,增长35.4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因工作安排调入人员具体如下:砚组通〔2023〕34号文件调任2人、砚组通〔2023〕31号文件调入1人、 砚人社发〔2023〕26号文件调入1人、文人社发〔2023〕18号引进1人,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变动导致收入支出增加;二是用于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培训、设备购置,检测设备仪器检定维护、专用材料采购,检测数量较上年增加,检测运行成本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514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9%。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基本支出1290241.10元;项目经费支出214988.00元。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239117.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33%,其中基本工资476940.00元、津贴补贴110655.00元、绩效工资651522.00元。

(2)公用经费51124.1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9%。

(3)项目支出214899.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8%。主要用于检验设备购置,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培训、仪器设备检定维护、专用材料采购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46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97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5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7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7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7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713.00元,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次14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5.00元,增长1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5.00元,增长11.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到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考核检查接待用餐1次;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用餐1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到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考核检查接待用餐1次;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到我中心交流学习用餐1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1980794.50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0.63元,固定资产1966703.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75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9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公开12表


部门: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资产原值合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
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

1980794.50

2,510,720.37

14,090.63

2496629.74

1966703.87      


00

0

0

0

0

2496629.74

1966703.87

0

0

0

0

0

0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元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50001111

砚山县2023年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40819083718839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