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9 11:37:00     来源: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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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将紧密型医共体和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组织推进,采取政企合作模式,投资1185万元建成功能完备的“互联网+医疗”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通过四级电子病历系统验收,网络等级保护评定达到二级,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2023年1-11月共实施县乡远程会诊80例,县村远程会诊106例,搭建“健康砚山”微信公众号“挂缴查”和线上咨询平台,1个急救站成功与州急救中心联网、3个急救站点16辆救护车完成车载GPS接入州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2.抓综合考评目标任务落实。一是抓卫生健康目标落实。对标2023年度各县市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狠抓目标任务落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2023年1-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01万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薄弱专科项目建设并建成投入使用,组织申报“百县工程”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深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被州级推荐为医共体示范县。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2023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抓健康文山和健康县城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省级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对照健康县城建设数据指标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培训巡讲师资、精干力量成立巡讲团队开展健康巡讲,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机关创建,2家企业通过省级健康企业评审验收,病媒生物先进城区通过州级验收。

3.统筹做好其他责任目标落实。对档案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征兵体检、食品安全、妇女儿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责任目标,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圆满完成目标责任考核。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中医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人口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1468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8871.46元,占总收入的88.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25814.53元,占总收入的11.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54706.28元,增长29.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2089.59元,增长23.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82616.69元,增长112.2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新增乡村医生补助项目经费,其他收入中兵装集团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1095763.42元。其中:基本支出5856644.13元,占总支出的27.76%;项目支出15239119.29元,占总支出的72.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89820.91元,增长23.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5328.43元,下降5.26%;项目支出增加4315149.34元,增长39.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4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的;新增乡村医生补助项目支出使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6644.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6272.15元,占基本支出的9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371.98元,占基本支出的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39119.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支出2022149.20元,主要用于兵装集团帮扶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项目、兵装集团帮扶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砚山县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

2.公共卫生方面支出964591.6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

3.计划生育事务方面支出655636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方面。

4.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支出10347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活动方面。

5.一般公共服务方面支出4705.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方面。

6.其他卫生健康方面支出41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兵装集团以车扶贫负压救护车项目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8887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9%。与上年相比增加2876764.59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是新增乡村医生补助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28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方面。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129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人员死亡抚恤费等方面。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1407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8%。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含人员医疗保险)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以及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22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661.00元,决算为67434.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300.00元,决算为53758.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72%,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61.00元,决算为136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28%,完成年初预算的42.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661.00元,支出决算为67434.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300.00元,决算为53758.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61.00元,决算为136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815.37元,增长2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180.37元,增长4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65.00元,下降28.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发生的公务用车维护费在本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督导、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371.98元,比上年减少69636.19元,下降15.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597.00元、水费120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23474.58元、差旅费40142.00元、维修(护)费14500.00元、培训费426.00元、公务接待费918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78.40元、其他交通费用193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7212918.15元,其中,流动资产2662226.67元,固定资产11244191.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06499.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457713.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673.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478.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478.2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501111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0816023239120.xlsx